关于公布2022年度连云港市“海燕计划”资助(补贴)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才办,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大力实施花果山英才计划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连发〔2022〕2号)精神,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报工作。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核定和网上公示,决定对江苏海洋大学缪泉明等8名留学人员承担的创新项目和连云港联为科技有限公司徐飞等2名留学人员的创业项目给予资助,对江苏海洋大学匡冬青等48名2021年首次来连留学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协议的签订
市人社局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为签约三方,共同签订《连云港市“海燕计划”项目资助协议书》,明确三方在资助工作中承担的责任,规范经费的使用与监督,加强项目实施的考核与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人才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资助(补贴)经费的拨付
《连云港市“海燕计划”资助协议书》签订后,将项目资助经费及时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和项目进展情况予以一定的资金匹配;同时,将一次性补贴拨付给个人。经费按《关于大力实施花果山英才计划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连发〔2022〕2号)有关规定予以发放,各县区要及时将本级承担的资助(补贴)经费拨付到位。
三、资助项目的管理
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项目资助协议书的要求,加强对入选资助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确保资助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资金的有效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资助对象的培养力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使用资助经费,为人才顺利实施项目提供服务保障。市人社局和县区人社部门要定期对资助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使用不当、项目不能正常开展的,将终止协议,收回资助款项。
联 系 人:张 彦
联系电话:85835215
附件:1. 2022年度连云港市“海燕计划”项目资助名单
2. 2022年度连云港市“海燕计划”一次性补贴名单
3. 连云港市“海燕计划”资助协议书
连云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2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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