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29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将海州区新坝镇王付村,海州区新坝镇陈户村,海州区新浦街道凌洲片区解放东路东站货场,海州区新浦街道浦河社区恒大林溪郡3号楼,海州区幸福路街道幸中社区日月明园10号楼,海州区新东街道苍梧社区杏坛花园2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地区;海州区(除高风险地区以外)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海州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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