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9-08-27 10:47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市智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陇海通道连云港段客运增量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19日-2018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5868035(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0518-85868035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222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陇海通道连云港段客运增量工程项目 |
云港市海州区、开发区、连云区既有铁路线 |
连云港市智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线路全长 35.1 公里,横跨海州区、连云港经济开发区、连云区,利用既有陇海客运通道在连云港站、盐坨站、连云港东站、墟沟站、连云站的5个车站作为建设地点进行适应性改造,基本不涉及铁轨铺设,现有路线已基本具备,并对既有平山客整所进行改造,作为车组检修场所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无废气污染物排放。 2、废水 各站点设置食堂的由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余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入各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废水量不大,可以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要求。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铁路运行噪声基本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b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油脂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外委处置、废油脂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