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调整为先资金监管再网签
日前,为积极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经过4个月的业务调研、系统研发,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模式进行调整,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流程由原来的先网签再资金监管调整为先资金监管再网签,实现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全程监管。
本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举措,主要是针对市区(不含赣榆区)购置的商品房网签及资金缴存方面的政策调整。调整后,首付款监管时点前移,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网签购房合同之前要在网签系统提交《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单》,对应的房源即被锁定。购房人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单》上约定的缴存金额及时足额地缴存购房款进指定的监管账户,此时购房资金便进入“保险箱”,加上“密码锁”,能有效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迟缴、少缴购房款乃至挪用购房款的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购房人的资金安全。
除了首付款监管时点前移,本次调整还突出服务为民亮点,确保缴存信息实时可查。据悉,首付款缴存环节前置后,监管系统在开发企业提交《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单》后新增了向购房人发送缴存短信通知的功能,提醒购房人在核对缴款信息后及时将购房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同时,购房人可登录“我的连云港”APP实时查询购房信息及预售资金缴存情况,享受到“在线查、掌上查、随身查”的政务服务。缴款后,购房人可直接到开发企业办理网签、打印、签订合同的手续,省略购房人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等待期,实现网签及领取合同办理流程一体化,达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数据多跑一次路、群众少跑一次腿”的目标。
另外,“机控”锁定也是本次调整的一大亮点,有助于确保缴存信息对称一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预售资金缴交流程调整后,《商品房买卖合同》直接读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单》的缴存信息并自动生成合同支付条款,且加以锁定不可更改,通过机控实现《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单》内容一致,规避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工录入导致的风险,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人工核查和催缴难度,有效防范预售资金漏存少存的现象。
为保障新政出台后的实施落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处公示区张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告》,购房人可以在公告上获悉所购房屋的监管账户信息,对未公示账户信息或要求购房人将资金打入其他账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应拒绝交款并可拨打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电话或12345热线投诉及时维权。本次系统调整于8月正式上线,为保证系统顺利运行,该资金监管中心已为市区百余家在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线上集中培训,发放操作手册、录制操作视频,并随时提供“一对一”培训服务,及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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