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启动
近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即日起至11月30日,我市市区(不含赣榆区)启动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创业者,补贴范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在补贴标准上,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以上的,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人社服务站申请,经社区人社服务站、街道(乡镇)人社服务中心、辖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四级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报市财政部门审批,资金下达后,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本人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保险补贴当年申报当年享受,对往年应享受而未申报的不接受补报。当年未同时申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的,以后年度不再补报未报的补贴。被企业录用人员,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与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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