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发布《连云港市重点领域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重点领域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连云港市信用办在两轮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连云港市重点领域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7月3日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要求,要坚持依法依规、系统谋划、突出重点、守正创新,重点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的领域,组织实施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创新从业人员信用监管理念和方式,提高从业者诚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全市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统计、统计调查、教育、文化旅游16个重点领域开展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完善重点领域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开展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自2023年8月正式启动实施示范工程,同时方案配套制定《2023年重点领域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示范创建行动责任清单》,明确16个重点领域的20类具体从业人员作为此次示范工程的工作重点。
《实施方案》从构建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或信用记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信用奖惩机制、启动重点人群信用管理系统建设、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积极鼓励信用修复、强化权益保护、加强重点领域从业人员教育培训9个方面提出了15项重点任务。
下一步,连云港市信用办将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工作评估,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重点领域从业人员信用监管理念和方式创新,提高从业者诚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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