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实施方案启动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做好农业农村条线安全生产工作,我市继去年底印发《全市水旱灾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后,近日又正式下发《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至今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覆盖拉网式的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解决历史遗留顽症,化解影响安全生产的源头性矛盾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
根据整治方案,我市农业机械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田间场院农业机械作业场所、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组织、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业机构报废回收企业、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等。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的范围重点涉及海洋捕捞业和养殖业的渔港、渔船、船东、船员及各类生产单位、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属地政府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重点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机械问题、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监管责任不清晰问题、农机本质安全基础不扎实问题,以及渔业安全工作认识不足问题、渔港和渔船安全管理秩序问题、涉渔‘三无’船舶问题、渔业捕捞违规作业问题、安全执法和应急管理不到位问题以及各类安全监管闭环管理不充分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毛太乐介绍,此次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一年,到9月底之前是排查整治阶段,由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整治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县区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问责问效敢于亮剑,动真碰硬。
笔者了解到,为了推进整治行动更有效地开展,我市农业部门还加强与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建立更为紧密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在排查整治期间,我市将具体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上路拖拉机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行为,实地安全督查跨区农机手作业等行动。到3月底前,确保渔业安全生产整改初见实效,4月至9月完成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
今年10月至11月份,我市将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巡查督查以及渔业安全生产“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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