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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3-02-28 15:45:34
  •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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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212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1583号)要求,扎实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切实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制定出台《连云港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方案》精神,现做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三部委启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2022年初,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2122号)要求,我市启动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经省级审核推荐、部委专家评审,2022年10月底,我市获批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为扎实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我市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目标设定

《实施方案》在综合宏观形势、考虑发展基础、分析需求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科学的目标指标。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建成现代化、标准化、集约化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网络,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显著提升,物流成本、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明显降低,基本形成城市货运配送绿色发展新生态。

三、《实施方案》工作任务

围绕创建目标,制定了我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重点任务,明确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共同责任单位,以项目化、系统化推进。主要有六项任务,具体为: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布局、充电桩设施以及配送车辆停靠与装卸点设置三个方面加强绿色货运配送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网络构建方面,建成赣榆临港综合物流园区、海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四季农产品物流园3个干支衔接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成康缘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家得福物流中心等8个医药、快消品、冷链、快递(电商)等公共配送中心;在社区、高校、商务区等建设80个以上末端共同配送站。充电桩设施建设方面,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在全市重点货运站场、物流中心、大型商场和各类商品批发市场的装卸货区域、物流与快递经营网点、货运配送线路沿线、城市次干道等区域建设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充电桩。到创建期末,可用于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的充电桩与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的比例不低于1:4。在城市配送车辆停靠与装卸点设置方面,在城市中心商贸区、居住区、大型商业活动场所和新建项目的相关规划中,合理设置城市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或临时停车港湾)及货物装卸场地,为城市配送车辆优先提供停车泊位。到创建期末,在中心城区设置城市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不少于80个。

(二)发展新能源配送车辆。围绕提升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化与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两个方面,稳步推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规模合理增长。在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化方面,加快推广应用符合标准的城市配送车辆,鼓励发展厢式化、轻量化、专业化城市配送车辆,引导企业购置合规合法的电动三轮车,逐步统一城市配送车辆外观标识。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的推广方面,通过政策引导、行政管理、动态监管、适度补贴等手段,支持城市货运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逐步扩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适用范围,提高城市建成区内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占比。到创建期末,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数量占示范建设期内全部新增和更新城市配送营运车辆数量的比例不低于50%,且不少于创建期初新能源配送车辆保有量的20%。

(三)制定便利通行政策。围绕城市配送运力投放与更新和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政策两个方面,支持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快速发展。为健全城市配送车辆运力投放机制,开展城市货运配送需求和运力投放调查预测研究,统筹制定城市配送车辆运力调控计划,研究出台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相关支持政策,全面指导城市配送运力调控。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政策方面,积极推动落实关于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优先通行和不限行政策,着力解决城市配送车辆“通行难”问题,对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配送、开展共同(集中)配送等符合绿色城市配送导向的企业,优先考虑给予其通行便利。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城市配送行业监管平台建设方面,主要是推动市交通综合管理平台拓展城市配送服务功能,整合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相关数据,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全链条信息交互共享,建成1个城市配送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在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方面,主要是支持城市货运配送企业依托移动互联网、北斗导航定位等技术建立配送信息系统,整合物流供需资源,实时记录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位置及状态信息,提高城市货运配送运行效率,引导和支持至少1家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搭建功能完善、数据互通的信息化服务平台。

(五)发展先进配送组织模式。重点围绕打造共同配送体系、加快冷链物流发展和完善医药配送体系三个方面,因地制宜、突出亮点。在共同配送体系的打造上,主要是依托“3+8+80”的三级网络,大力推行仓配一体化的先进配送组织模式,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多用户共同配送中心,开展标准化集中统一仓储配送服务等。到创建期末,城市中心区大型超市(卖场)、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集中、夜间)配送的比例达到50%以上。在加快冷链物流发展方面,主要是鼓励骨干企业整合资源、拓展业务,依托海产品、肉类产品、果蔬等产地和源头市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新型冷链物流运作模式。到创建期末,冷藏保温配送车辆保有量占全部城市配送车辆保有量的比例不低于0.5%。在完善医药配送体系方面,推进医药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康缘、恒瑞、豪森、正大天晴等医药龙头企业加强整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和药品流通渠道,以信息化技术提升为手段,形成辐射区域、网络健全、技术先进、配送及时的医药物流服务体系。

(六)强化市场主体培育。重点围绕海产品、生鲜食品、农副产品、快消品、医疗用品等领域,鼓励配送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培育一批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绿色节能、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创新型城市货运配送企业。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组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联盟。到创建期末,培育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3A级(含)以上专业城市配送企业不少于3家。

《实施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强化监督考察、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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