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今起施行居民阶梯电价新政
2月28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我市自3月1日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新政,新政围绕“保基本,兜底线”原则,对相关政策予以完善和细化。
据了解,此次新政明确“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根据规定,此次新政将明确“一户多人口”以江苏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江苏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其他我省核发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认定依据。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照顾到特殊家庭需求。此次新增增加7人以上人口家庭电费结算方式。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家庭,可以选择执行阶梯电价,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困难群众将享受补助。根据规定,此次新政将给予困难群体每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电量的政策执行范围调整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下一步,我市将督促市供电企业制定发布相关申请办理细则,为广大居民用户提供多种申请办理渠道,加大政策及相关申请办理方式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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