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网信办、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整治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医疗市场乱象,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合法权益,现将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苏卫监督〔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牢抓实。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大监督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要督促指导相关机构、企业及从业人员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规范服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近视矫正领域良好秩序。
三、强化部门协作
各部门要根据要求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沟通、交流和协作,建立健全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助机制,开展联合执法、督导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对日常检查发现或群众反映的各类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广泛开展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近视防控校园宣传和社会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近视防控和矫正知识的科学认知,提升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各部门要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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