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对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作出部署。2019年5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苏政办发〔2019〕48号),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动“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我市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起草工作自6月上旬启动,历时2个多月时间完成。在《通知》起草过程中,我市以省政府办公厅《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为主要依据,组织市有关部门按照省、市“放管服”改革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梳理《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期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等文件精神,对《通知》和任务清单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重点把握的几个方面
(一)确保全面落实省定各项目标任务。
我委在起草《行动方案》时,认真学习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对其实质内容和任务清单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市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功能板块,确保省里的各项工作部署能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充分体现我市工作实际和地方特色。
一是根据地方实际对《通知》内容和任务清单进行了调整。例如,对推出一批高质量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一项,删除了省方案中的民航、电信等领域,增加了港口、生态环保、水利、市政公用等领域;针对我市作为港口城市的特点,增加了口岸相关单位任务的分量,提出加快建设具有连云港口岸特色的“单一窗口”平台的任务目标;将省行动方案中提出的10(20)千伏电力客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根据《连云港市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148号),调整为50个工作日以内;等等。
二是直指关键“堵点”“痛点”,将“严禁将口岸执法检查等因公发生的检测检验费用转嫁给企业”和“严肃查处水电气供给企业利用市场支配优势地位强行向接入方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等内容直接列入任务清单。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将市政务办、市统计局、市政府督查室及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列入营商环境考评和督导责任单位,强化对推进情况的跟踪督查、定期通报。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7个部分30条内容,并以附件形式细化分解为145项任务清单,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及责任单位。
(一)着力破解企业投资限制障碍。主要包括放宽企业投资准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优化工程项目许可、吸引外商扩大投资等4方面内容,并分解为18项具体任务。
(二)着力深化涉企商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简化企业注销程序、优化破产退出机制等4方面内容,并分解为17项具体任务。
(三)着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主要包括落实减税降负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整治各类乱收费行为等4方面内容,并分解为25项具体任务。
(四)着力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主要包括整顿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等4方面内容,并分解为20项具体任务。
(五)着力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主要包括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等5方面内容,并分解为25项具体任务。
(六)着力拓宽“放管服”改革广度深度。主要包括清理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进水电气接入服务、提升跨境贸易服务水平等5方面内容,并分解为25项具体任务。
(七)着力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主要从责任落实、精准施策、开展评价、督查问责等4方面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并分解为15项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