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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前公示
拟登记医疗机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的要求,现对拟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来信、来电及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情况反映受理单位:灌南县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518-83289332,0518-83698620。
拟登记医疗机构设置单位(个人):灌南县新集镇第一卫生院;
拟登记医疗机构名称:灌南县新集镇大前村卫生室;
拟登记医疗机构地址:灌南县新集镇大前村五组(大前村部南300米、唐新路大前桥东200米);
拟设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集体;
拟登记医疗机构类别:卫生室;
拟登记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拟登记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
拟登记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登记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0)张;
拟登记医疗机构注册资金:3万元。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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