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赣榆相延云中医诊所

  • 时间:2021-03-04 11:27:46
  • 来源:赣榆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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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第35号令)第八、九、十一条和《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现对相延云拟设置的“赣榆相延云中医诊所”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内容如下:  

机构名称:赣榆相延云中医诊所

类别:中医诊所

选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镇祥和村刘门河一队353号

主要负责人:相延云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牙椅数):0张(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中医科

受理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电话:0518--86212162

传真:0518--86211743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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