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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前公示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批准设置“连云港惠之家精神病医院”公示书
根据连云港惠之家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及申报设置相关材料,我委受理了设置“连云港惠之家精神病医院”的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连云港惠之家精神病医院
设置单位(人):连云港惠之家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精神病专科医院
选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尹巷204国道西侧服务楼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
拟设置诊疗科目:精神科(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内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协议)/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协议);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康复医学科
投资总额:1000万元
床位(牙椅):70(0)
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受理电话:0518-8586812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15、16号窗口),邮编:222000。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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