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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前公示
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赣榆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赣医保〔2019〕33号)的相关规定,现拟对部分医药机构申请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内容如下:
一、连云港市春城大药房有限公司
机构名称:连云港市春城大药房有限公司
类别:零售药店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大朱旭村汇源超市南50米
法定代表人:万苇苇
正常营业时间:满3个月
从业人员:4人
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3人缴纳社会保险费,1人退休
营业场所面积:60平方米
受理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赣榆区青口镇东关路8号
电话:0518-86265062
传真:0518-86265062
连云港市赣榆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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