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24-09-30 16:34:20
  • 来源: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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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9月30日15:30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负责人王从帅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孙青科,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徐国胜

发布议题:介绍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申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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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从帅: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新闻发布会。

一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都是公众非常关心的话题,清新的空气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市政府印发了《连云港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连云港市2024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以下简称《补贴方案》)。近日,《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也正式印发。今天发布会的主题将聚焦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申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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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孙青科、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徐国胜。他们将解读有关政策,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我是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负责人王从帅,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首先,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孙青科解读《连云港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孙青科: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清新的空气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事关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放在工作全局中综合推动。2023年,我市PM2.5浓度32.0微克/立方米,连续三年达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较2020年下降13.5%。近期,市政府印发的《连云港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重要文件,着重对今明两年的治气任务作了部署。《实施方案》统筹兼顾空气质量改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下面向大家做个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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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连云港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

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总体达标,力争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及以下,各县区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力争达国家二级标准;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力争控制在1天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十个部分内容,明确了62条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围绕主要目标、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优化、面源污染治理、多污染物减排、机制建设、能力提升、政策标准完善、责任体系落实等十个方面,主要包括:一是落实控增量、优存量“两项举措”,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二是强化控煤炭、降能耗、增绿电“三大任务”,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三是聚焦运输结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油品“四大领域”,大力推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四是抓好VOCs治理、园区高值压降、重点行业超低排放、重点行业提标改造、面源管控“五项重点”。五是强化机制建设、能力建设、标准规范、环境经济政策、责任落实、公众参与等“六大支撑”。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全力以赴抓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民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谢谢!

王从帅:下面,请孙处长继续解读一下《连云港市2024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

孙青科:为深化移动源污染治理,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污染物排放,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会同公安、交通、商务、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了《连云港市2024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对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前办理报废、注销登记手续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在1000元至7000元不等。

根据车辆类型、登记年限、淘汰时间等因素,按照“早淘汰、早受益”原则,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不同时间段淘汰车辆的补贴金额(元)=补贴标准×系数。这里要特别注意,1月1日至11月30日报废的,补贴系数为1.0,12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报废的系数为0.5。

车辆所有人需将拟报废的机动车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在拆解企业对报废车辆进行报废拆解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车辆所有人可以通过车辆车籍地的车管所奖补专窗办理申报补贴事项,车辆车籍地以车管所系统登记为准,涉及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变动的,以现行所在地为准。其中,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申报,其余在各自县区车辆管理所申报。

申领补贴需填写并提交《连云港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报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申领补贴资金专用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名确认),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车辆所有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手续的,必须提供车辆所有人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申领补贴资金专用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提交后不予退还,通过审核后将入档保存。车辆所有人应当于2025年1月15日前办理申领手续,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办。申请材料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将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王从帅:感谢孙处长的解读。近日,根据《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工作也已经开始了,下面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徐国胜解读一下相关补贴申领政策。

徐国胜: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以下称“90号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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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营运类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申报工作,指南中有几点内容需要大家多注意:

一、补贴范围

第一种是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第二种是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同时并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第三种是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二、实施期限

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大家要注意的是两个方面:一是申报时间比较短,大家要尽快看下自家车辆是否符合要求,尽快准备申报材料,开展申报;二是相关证明材料的日期均需在实施期限内,例如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的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的日期和《道路运输证》的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三、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的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的动力类型等情况,实施差别化补贴。对只是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到4.5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并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按照3.5万元到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只是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照3.5万元/辆予以补贴。

四、申请流程

拟申请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要在完成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或更新后,向所在地的市交通部门和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或扫描件(材料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新办理《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填报提交《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审核并确定补贴金额,同级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市交通部门材料受理窗口设立在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极南路139号业务大厅),各县区材料受理点会在“连云港交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大家关注一下,及时了解相关动态,如有疑问,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0518-85521949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王从帅: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请问《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主要考虑有哪些方面?

孙青科:《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主要考虑到了三方面:一是准确把握现阶段大气污染治理的形势要求。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勠力同心、攻坚克难,推动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大幅下降。但大气污染治理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今年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出现明显反弹,治气形势严峻。《实施方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立足连云港实际,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从结构调整特别是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挖掘更大的减排潜力。二是合理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目标。对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明确空气质量改善总体目标,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既提出到2025年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任务,也合理确定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60%等2024年阶段性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强化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保障措施。从强化管理机制建设、持续提升监测能力、以及健全标准规范体系、落实各方责任等方面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保障。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提升。谢谢!

记者:生态环境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解读的两项政策都是针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报废淘汰补贴,主要有什么区别呢?

孙青科:我局联合市相关部门印发的补贴政策是针对满足相关要求的所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补贴金额相对低一些,报废补贴最高为0.7万元,时间和车辆范围更广一些,2024年提前报废的均可以申请补贴,车辆范围不限于营运类柴油货车,轻型柴油货车也可申领;交通运输局解读的补贴是针对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营运类柴油货车认定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为准,7月3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可以申领补贴,补贴金额更高一些,报废补贴最高为4.5万元,如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货车还有更新补贴。

记者:有的司机朋友疑问如果我拿了生态环境部门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还能不能再拿交通运输部门的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徐国胜:生态环境部门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和交通运输部门的营运类柴油货车补贴是不能同时申领的。需要注意有两方面:一方面材料提交审核时均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申领补贴资金专用联原件,提交审核后也是不予退还的,缺少原件将无法通过补贴发放审核,请大家注意材料的收集和保存。另一方面请广大车主注意,同时符合两个补贴申领条件的车辆,请考虑申请交通部门的补贴,我们的补贴金额会更高一些,请大家及时到交通窗口提交营运类柴油货车补贴申领相关资料。交通部门受理窗口设立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极南路139号业务大厅),各县区材料受理点会在“连云港交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争取符合条件的车辆都能够申领到补贴资金,减轻经营成本,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车辆更新换代。

王从帅: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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