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年12月6日9:30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韩加兵
发布人: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普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杨涌
发布议题:介绍连云港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情况
韩加兵: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连云港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政府采购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是优化整体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连云港市财政局始终以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优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目标,以企业反映的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以热忱服务供应商全周期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为切入点,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主动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从交易的透明度、便利性、参与成本和权益保障等多角度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扎实推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以一流服务营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此次发布会重点介绍我市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和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连云港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普桂同志,连云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杨涌同志。我是连云港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韩加兵,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应邀来到我们发布会现场的,有来自《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电视台等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今天新闻发布会有三项议程:一是请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普桂同志介绍我市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有关情况;二是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杨涌同志介绍我市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价格扣除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情况;三是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首先,请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普桂介绍我市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有关情况。
陆普桂: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社会各界和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本次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向各位朋友简要介绍一下我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后发先至”的重大任务,我们政府采购工作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秉持“创新突破、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优化政务服务为核心牵引,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从推进采购电子化、发挥政策功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日常监管等方面入手,着力打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用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优”促进经营主体的“活”、带动投资项目的“增”、保障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大局的“稳”。今年1-9月,全市政府采购规模37亿元,通过政府采购节约预算资金约3.83亿元,资金节约率约9.37%。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全市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超29.77亿元,占比超过80%,中小微企业在全市政府采购总份额中居主导地位,超出省财政厅要求的指标5个百分点。今年中小微企业中标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较大的有: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5472万元,中标金额4053.859万),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空调暖通系统运维服务(预算金额978万元,中标金额894.57万元),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刘湾填埋场垃圾处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650万元,中标综合单价88.68元/吨)。
一、积极落实好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出台具体操作办法,从做好预留份额,细化采购需求、严格履约验收、加强资金支付等环节推动各预算单位履职尽责。一是确保中小企业中标所占份额。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项目,明确要求整体预留给中小企业;对不适宜由中小企业独立承担的项目,明确要求要通过合理设置采购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三种形式,将适宜的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二是扩大预留中小企业项目范围。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明确要求采购人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自2022年下半年起,采购人要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是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
二、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贯穿政府采购全流程,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一是规范编制招标文件。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是精准发力减轻企业负担。供应商以承诺书替代繁杂的证明材料,就其是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作出承诺。参照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情况,预计全年可为1.5万家(次)供应商减轻印刷、封装制作纸质文件以及代理机构拆封、保存文件等多方面负担,节约纸张、印刷、封装等费用约20万元。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们明确要求采购人必须提前至少30天发布采购意向公告,公告中要注明“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同步公告《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我们还联合市政务办发布《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试行)》,明确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等3个方面共30项负面清单,就政府采购划出了有违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禁区”,为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筑就“坦途”。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政府采购效能。今年以来,我局在持续深入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试点。5月23日,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主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副场,在我局监管下,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顺利完成远程异地评审工作,成为苏北地区政府采购领域首个远程异地评审案例。此次政府采购项目资金节约率达17.67%。有效避免了本地评委专业化不足和可能存在的“专家常委”“人情分”等问题,对于预防人情腐败及围标、串标具有天然的压制作用,有利于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
四、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高采购效率。政府采购从申报采购计划、委托代理机构,到采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到开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合同签订、合同公告、资金支付等全流程均实现电子化操作,目前“不见面开标率”达100%。让“数据跑高速”,大幅提高采购效率。
五、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应对突发情况。在新冠肺炎病毒疫情期间,迅速启动政府采购便利化方案,明确要求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对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同时要求,各采购人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确保采购质量。2022年我市通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方式采购疫情应急物资约7000万元。在此期间,我局对便利化采购项目持续开展现场检查,不间断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的监管。
我就发布这些内容,谢谢大家!
韩加兵:谢谢陆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由杨涌同志发布我市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价格扣除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情况。
杨涌:感谢媒体朋友们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就政府采购领域而言,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我归纳起来主要有两条: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是预留份额,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是价格扣除优惠。
我先简要梳理一下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价格扣除政策的历史脉络:
在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方面。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精神,对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也称为门槛以下),适合由中小企业供货、服务或施工的,原则上都要求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则采购人要提交书面说明,说明原因理由,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具体认定;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为适应国家政策和形势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扩大预留中小企业项目范围。对超过40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要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在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方面。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在评审时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也称为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以给予小微企业更大的中标、成交机会。比如:一个项目没有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有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以及小微型企业,所有供应商报价均为100万元时,针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最高20%扣除,那么小微企业用扣除后的80万元价格计算价格分,而大、中型企业报价依然用100万元计算价格分。因政府采购是低价优先,这时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优势明显,中标、成交几率相应增加。但价格扣除优惠仅限于价格分计算,成交金额和合同金额仍以其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价格折扣只是在计算价格分的过程中给予小微企业的一种优势,和合同价格无关。目前,我市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占比数据持续上升,年底目标是80%以上。另外,我们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还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出“政策包”形成合力。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二是落实好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在政策执行中,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更受投标者欢迎。为此,我们通过信用承诺、模板嵌入、信息公开等方法,明确要求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需求、项目标的、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项目的优惠比例,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以及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明确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着力让众多小微企业享受到政策优惠。
三是帮助中小企业做好合同信用融资。明确要求,对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人要配合做好融资工作,并由财政监管部门牵头开展“政采贷”业务,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企业凭借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可按优于一般企业贷款的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中标企业发放贷款。此举可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标企业融资成本。
为保证政策落实到位,我们还着力加大政策培训宣传和督促指导力度,帮助政府采购各参与方准确理解好执行好相关政策。特别是明确要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协助采购人落实好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拒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采购人可向财政监管部门反映。同时,借助随时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重点检查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韩加兵:下面进入媒体记者提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记者:近年来,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便捷高效。请问财政部门是如何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的?
韩加兵:这个问题由我回答。近年来,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提质增效补短板强弱项,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着力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一是优化平台建设。近年来,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日趋完善,打通了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等3个服务平台数据接口,在今年我市还上线了“苏采云”政府采购执行及监管系统。目前各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采购计划备案、采购公告、标书获取、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电子评审、谈判磋商、中标公告、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全链条可网上办理,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全程留痕可追溯。正式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执行及监管系统后,我市将全面融入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有效推动政府采购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的生命线。我们始终树立公开透明的现代治理理念,紧抓采购意向公告、采购公告、中标公告和合同公告等4个关键环节,重点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今年我们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设置预警短信提醒,凡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第20日未发布合同公告的,系统自动开启短信提醒功能,提醒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并合同公告,同时我局安排专人每天通过电话方式直接提醒采购人。
三是规范采购程序。实施政府采购“四办工作法”,即:常规工作当天办、急事抓紧办、难事商量办、特事请示办。及时备案登记,对每项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资金来源、采购金额、采购方式、审批单号等内容进行详细登记,做到每笔业务有据可依,有单可查,有法可证,并严格资料归档,为后期资料查证提供依据,确保完整准确。
四是明确权利义务。强调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启用新版《采购人承诺书》,要求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信息公开,保障信息统计数据真实有效。今年我们专门组织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主要为2021-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聚焦是否存在将应该由政府自身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是否存在政府购买服务履约管理不力,是否存在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增加政府债务。通过排查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风险,有效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当前,通过实施上述多项改革举措,有力推动采购信息公开透明、采购活动便捷高效、供应商成本显著下降,为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政府采购活动各参与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记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系统之一,请问今年我市政府采购在营商环境建设有哪些关键节点?
杨涌:为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始终致力于打造“信息更透明、参与更便利、市场更开放”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我们着重抓好以下4个关键节点,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便利度、公平度。
一是在采购文件编制方面:明确要求采购人要按照《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在采购文件中不得含有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供应商的情形;在采购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求,明确在采购文件中设置评审标准时对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功能的情形给予价格扣除的条款(包含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在采购文件中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以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二是在采购流程方面:明确要求,政府采购意向按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对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要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不得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收取质量保证金情况,或将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三是财政部门或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投诉或质疑要在法定时间内依法依规处理。
四是在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管理方面:采购人要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或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采购人对满足采购文件或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记者:政府采购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示范和引领作用。请问,财政部门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方面有什么举措?
杨涌:为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始终致力于打造“信息更透明、参与更便利、市场更开放”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我们着重抓好以下4个关键节点,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便利度、公平度。
一是在采购文件编制方面:明确要求采购人要按照《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在采购文件中不得含有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供应商的情形;在采购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求,明确在采购文件中设置评审标准时对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功能的情形给予价格扣除的条款(包含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在采购文件中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以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二是在采购流程方面:明确要求,政府采购意向按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对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要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不得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收取质量保证金情况,或将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三是财政部门或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投诉或质疑要在法定时间内依法依规处理。
四是在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管理方面:采购人要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或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采购人对满足采购文件或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记者:政府采购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示范和引领作用。请问,财政部门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方面有什么举措?
杨涌: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有利于培育提升政府采购各相关当事人的诚信意识,助力形成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诚信环境。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财政部门通过持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建设”互融共促,积极构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持之以恒推进“诚信采购”建设,全力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环境再优化、再提升。一是建立采购人信用承诺制。启用新版《政府采购人信用承诺书》,并嵌入到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环节,每一个采购项目均签署信用承诺书;同时,要求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前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各政策,明确合同签订、合同公告时间,特别强调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等,直接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既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又有利于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二是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加强供应商履约检查,确保每件投诉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和圆满处理,实现对供应商和采购人的诚信规范管理。三是建立采购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行为,在专家管理系统设置评价功能,由评审专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评价记录作为评审专家考核管理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探索依托各类采购主体信用情况,蓄力拓展更多场景、更深层次、更具活力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应用,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政府采购环境,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信息惠民便企成效更加出彩,贡献更多的财政力量。
韩加兵:企业与政府是命运共同体。作为按照市场化原则配置资源的政府采购,更应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提质增效,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为我市整体营商环境提升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近年来,财政部门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创新监管模式,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围绕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为目标,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和公平交易规则,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引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导向作用,持续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充分保障各类企业公平公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让“更优”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成为我市最可倚重的竞争优势。
提问环节结束。谢谢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