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23-11-01 17:05:26
  •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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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吴红

发布人:市公积金中心政策计划处处长朱彩云,市公积金中心科技信息处处长傅华

发布议题:介绍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具体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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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红:各位领导,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具体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情况。

首先,我介绍一下参加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的人员:我是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吴红,也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和主发布人。市公积金中心政策计划处处长朱彩云,市公积金中心科技信息处处长傅华。

今天发布会的议程主要有三项:一是由我向大家介绍实施细则的出台政策背景和相关说明;二是由我发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提取、贷款实施细则;三是相关部门负责人解答媒体朋友提问。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由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提取、贷款三个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政策说明。

首先给大家介绍三个政策的出台背景。

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将数量庞大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是顺应新业态发展和以人为核心新型城镇化要求的有益探索,是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制度公平性、普惠性的必然要求。2023年,住建部及省住建厅分别发文,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外出调研、组织专家论证等程序,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拟定了《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并于今年8月22日获得市十五届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31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市。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开户缴存、提取、贷款等管理工作,市公积金中心拟订了缴存、提取、贷款3个配套的实施细则,并于2023年10月26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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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由我来发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一、开户缴存方式和要求

为了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开户缴存业务,开户和缴存业务全部通过线上办理,缴存人在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在线完成缴存身份实名认证,在线签订《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并按规定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完成信息确认后,即可设立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

缴存人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必须在开户30日内发生1次缴存记录,否则其设立的账户自动注销。

二、缴存频率和额度说明

缴存人有权自主确定缴存方式、缴存时间和缴存金额,但缴存人每次缴存额最低不得低于100元,最高不得超过我市公布的月缴存额度的上限。累计缴存额不得超过我市公布的年度缴存额度上限。

三、缴存计息和补贴说明

灵活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之日起,缴存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计息。现行规定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目前为1.50%)。

每年6月30日对缴存账户中存储时间满一年的资金,给予1%—1.5%的缴存补贴并兑付至个人账户,当前按1%的补贴标准执行。每个缴存人享受补贴累计不超过1万元。转入资金和年度结息利息视同缴存资金。

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一、提取类别

有专用性提取、销户提取和自由提取三种类别。

专用性提取是指缴存人发生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以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这四种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销户提取是指缴存人发生达退休年龄和死亡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销户提取时应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

自由提取是指缴存人发生不符合专用性提取要求的,可以自由部分提取和自由销户提取,自由销户提取的视同注销账户。

二、业务办理

缴存人申请办理购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租房、达退休年龄提取和自由提取业务,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在线办理。

缴存人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提取。

缴存人死亡继承提取,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带相关证明材料过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

最后,给大家介绍一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一、贷款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不少于6个月,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和单位缴存职工一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时,缴存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和单位缴存职工一致。现行阶段性最高贷款额度为:双方正常缴存人最高可贷额度72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人最高可贷额度36万元。

贷款额度的计算和单位缴存职工有所不同,每个缴存月度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所有缴存月度的贷款额度加总即可计算出申请时可贷额度。

如缴存人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则按照其每月实际缴存(含转入的资金)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取值。如缴存人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以最后一次提取时间作为第一次缴存时间重新计算存储月数。

“对应的存储月份数”是申请贷款时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对应存储的月份数。

“存贷系数”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当前“存贷系数”为1。

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男性按不超过60周岁,女性按不超过55周岁计算,符合要求的还可延长5年。

贷款利率:按贷款资金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2.6%,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1%;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3.02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575%。

以上就是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提取、贷款三个实施细则的简要介绍,谢谢大家!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媒体朋友提问,相关部门负责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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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我想问一下灵活就业人员怎么办理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傅华: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我的连云港APP”“苏服办APP”、支付宝、微信等渠道访问进入连云港公积金个人网厅,点击“灵活就业开户”图标进行开户,开户成功后,个人网厅会直接进入“灵活就业人员专用版”。特别说明一下:灵活就业人员的开户、缴存、转移业务均在个人网厅线上个人自助办理,柜面不可办理。提取业务的购房、租房、还贷、退休、自由提取均支持在线办理,也支持柜面办理。

这个问题我就做以上简要回答,谢谢。

记者:据我们了解到,我市有一些私营民企没有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些单位的职工能否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公积金?

朱彩云: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这要看职工在申请时有没有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如果这类单位给职工缴存了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则不能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公积金。应该由私营民企以单位职工身份缴存公积金,如果所在单位拒不为其缴存公积金,职工可以持劳动合同、工资、缴纳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单位辖区所在地市公积金分中心进行申请维权,公积金中心将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职工维权。

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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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灵活缴存、灵活提取,发生提取后对缴存人有什么影响吗?

朱彩云: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一是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在贷款前发生提取的,会影响贷款额度。计算贷款额度时,以最后一次提取时间作为第一次缴存时间重新计算存储月数。

二是如发生过不符合专用性规定自由提取的,其账户资金不再享受缴存补贴。

因此,为了保障缴存人的贷款权益和补贴权益,建议最好不要随意取用。

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吴红: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先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想要继续了解的内容,可与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地沟通对接。希望大家广泛宣传,为此项政策的落地落实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今天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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