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
一、基本信息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三、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晶路1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2:00 13:00-17:00
咨询方式:0518-12123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人
受理条件: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业务
五、办理材料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军车驾驶人信息表,一张一寸白底照片。
六、办理流程
资料审核,受理业务,(参加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七、办理时限
暂无
八、收费情况
10元制证费
九、审批结果
暂无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162号令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12123
监督投诉方式:暂无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暂无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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