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两家单位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公示
依据《江苏省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规范DB32/T2307—2013》,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旅游、生态等方面的专家对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定,盐城大纵湖景区、东台条子泥景区达到标准要求,拟批准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210005)
联系电话:025-83421683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210036)
联系电话:025-86266211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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