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灌云县绿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变更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我局对灌云县绿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变更申请进行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7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85521719
邮箱:lyghbsc@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222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日排 放量 |
排口论证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连云港绿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灌云县绿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变更 |
入河排污口拟设置于紧邻厂区西侧的新滩排水河东岸,下距新 滩闸约 5.98km,达标尾水排入新滩排水河,经水体自净降解后由新滩闸入海。拟设入河排污口位置经纬度:E 119°42′48″,N 34°27′53″。 |
4万吨 |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11日 |
注:上述入河排污口变更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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