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连云港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根据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19年连云港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0738元;其中,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006元,市区(含赣榆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462元。2019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4211元。(全市分行业和分县区年平均工资数据见表1、表2)
表1 201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单位:元
行业 |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
全市总计 |
80738 |
(一)农、林、牧、渔业 |
54154 |
(二)采矿业 |
53165 |
(三)制造业 |
78802 |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43027 |
(五)建筑业 |
46722 |
(六)批发和零售业 |
85126 |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78604 |
(八)住宿和餐饮业 |
51108 |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6549 |
(十)金融业 |
91267 |
(十一)房地产业 |
60225 |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3374 |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11302 |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68650 |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52446 |
(十六)教育 |
98566 |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
85607 |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82605 |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98935 |
表2 201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单位:元
地区 |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
全市 |
80738 |
市区(含赣榆区) |
88022 |
#赣榆区 |
71422 |
东海县 |
67696 |
灌云县 |
65435 |
灌南县 |
68547 |
附:
1、指标解释
(1)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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