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5-0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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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市政府关于给徐正平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文 号 连政发〔2005〕19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给徐正平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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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5〕193号

市政府关于给徐正平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正平同志自2001年9月担任连云港市边防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以来,团结和带领全体官兵大力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的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维护沿海及海岛的稳定和安全,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在加快“海上连云港”建设,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四年来,在徐正平同志的组织和指挥下,市边防支队在前三岛海域开展集中查船行动12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9次,查处违规船只126艘次,摧毁海上抢劫犯罪团伙3个,成功侦破了蔡建忠海上走私香烟案等积案7起,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00万元;救助遇险船只17艘、船员47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前三岛海域的安全稳定。徐正平同志还带领边防支队官兵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支持连云区在车牛山岛和达山岛建设海珍品增养殖基地;研究制定救助海岛游客应急预案,为地方旅游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在徐正平同志的领导下,近年来市边防支队多次受到省政府、省军区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2004年公安部给徐正平同志记三等功一次。鉴于徐正平同志的突出事迹和重大贡献,为表彰先进,鼓励创优争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徐正平同志记二等功。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以徐正平同志为榜样,立足岗位,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努力为全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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