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8-00247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8-03-26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给予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及王秀全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 ||
文 号 | 连政发〔2008〕3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2007年9月15日,市电信公司4名操作工人在井下施工过程中,发生毒气中毒事件,因深度缺氧导致昏迷井中。在抢险救援工作中,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广大参战官兵充分发扬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精神,在井下空间狭窄,大量有毒气体沉积,施救操作困难,施救人员随时可能中毒的危险情况下,不畏艰险,果断处置,快速成功救出被困遇险工人,避免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08〕37号
市政府关于给予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及王秀全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7年9月15日,市电信公司4名操作工人在井下施工过程中,发生毒气中毒事件,因深度缺氧导致昏迷井中。在抢险救援工作中,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广大参战官兵充分发扬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精神,在井下空间狭窄,大量有毒气体沉积,施救操作困难,施救人员随时可能中毒的危险情况下,不畏艰险,果断处置,快速成功救出被困遇险工人,避免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记集体三等功,给予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王秀全同志记三等功。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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