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0-00415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0-05-06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 | ||
文 号 | 连政发〔2010〕6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10〕60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为全市科学发展、建设法治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灌云县人民政府等10家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2009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2009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灌云县人民政府
新浦区人民政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国家税务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市审计局
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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