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5-00135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5-03-18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同意灌南县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发〔2005〕4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你县《关于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灌政文〔2004〕42号)收悉。经上报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5〕14号),同意你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05〕48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灌南县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灌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灌政文〔2004〕42号)收悉。经上报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5〕14号),同意你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一、同意将新安乡、大圈乡与新安镇合并设立新安镇,镇政府驻乔庄。行政区划调整后,新安镇行政区域面积142.61平方公里,人口15.76万人,辖4个居委会、36个村委会。
二、同意将小窑乡与百禄镇合并设立百禄镇,镇政府驻百禄。行政区划调整后,百禄镇行政区域面积105.02平方公里,人口6.05万人,辖24个村委会。
三、同意将六塘乡与李集乡合并设立李集乡,乡政府驻李集。行政区划调整后,李集乡行政区域面积87.85平方公里,人口6.58万人,辖21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县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中涉及的人、财、物等问题,确保平稳过渡,确保经济社会稳定。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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