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1-00041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1-10-11 |
标 题 | 关于对徐大勇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 ||
文 号 | 连政发〔2011〕13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农科院院长、市九三学社主委徐大勇同志“抗条纹叶枯病高产优质粳稻新品种选育及应用”项目,荣获201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我市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了突出贡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徐大勇同志记二等功一次。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11〕131号
关于对徐大勇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对徐大勇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科院院长、市九三学社主委徐大勇同志,多年来扎实服务农业发展,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取得了优异成绩,其抗条纹叶枯病高产优质粳稻新品种选育及应用项目,荣获201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我市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鼓励创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徐大勇同志记二等功一次。
希望全市广大科技人员以徐大勇同志为榜样,积极探索,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各自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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