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6-00726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6-04-10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决定 | ||
文 号 | 连政发〔2006〕7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决定对赣榆县人民政府等18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06〕73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5年,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为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决定对赣榆县人民政府等18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认真抓好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为“法治连云港”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200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名单
二○○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
200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名单
赣榆县人民政府 灌云县人民政府 连云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公安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物价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连云港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烟草局 市城管局 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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