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5-00132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5-02-25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授予廖路等17名同志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 ||
文 号 | 连政发〔2005〕3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授予廖路等17名同志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05〕37号
市政府关于授予廖路等17名同志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全市又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危急关头,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不惜用鲜血和生命保卫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廖路等17名同志“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向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学习,积极行动起来,勇于同各种侵害或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法行为或灾害事故作斗争,努力为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人员名单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人员名单
廖 路 灌南县交通局干部
刘文厂 灌南县长茂镇农民
李朝阳 赣榆县邮政局退休职工
王 涛 赣榆县国土资源局职工
张 达 灌云县伊山镇某洗浴中心服务员
胡育香 灌云县伊山镇居民
张 勇 灌云县公安局保安
侍守琦 东海县某中学学生
李传义 市阳光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
祝国强 徐州铁路分局职工
陈宽进 海州个体饭店老板
何 军 连汽出租车公司司机
廖 林 开发区个体司机
董建华 连云华胜食品添加剂厂厂长
孙良祥 海军驻连某部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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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守春 金桥盐业公司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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