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3-00614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3-12-30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命名2013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决定 | ||
文 号 | 连政发〔2013〕12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决定命名市开发区朝阳镇等10个乡镇(街道)为2013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13〕126号
市政府关于命名2013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3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县区继续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为提升全市基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考评标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市开发区朝阳镇等10个乡镇(街道)为2013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
希望受到命名的乡镇(街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巩固提高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成果。全市各县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落实创建工作职责,着力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面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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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0日
附件
2013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示范
乡镇(街道)名单
市开发区朝阳镇、赣榆县海头镇、赣榆县金山镇、赣榆县石桥镇、灌南县汤沟镇、灌南县堆沟港镇、连云区高公岛街道、连云区云山街道、新浦区浦南镇、东海县李埝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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