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6-00716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6-03-10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全市春运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
文 号 | 连政发〔2006〕4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全市春运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06〕49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全市春运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全市春节运输工作在市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运输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春运工作的指示精神,精心部署,严密组织,圆满地完成了全市春运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了春运期间社会秩序稳定、交通运输畅通、人员流动有序、重点物资及时运达,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安全运输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春运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经贸委等21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改进和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为开创连云港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市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六年三月十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