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1-00044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1-11-22 |
标 题 | 关于表彰连云港市2011年度爱民固边码头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通报 | ||
文 号 | 连政发〔2011〕14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决定命名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泰、东源、东润、东联港务分公司,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公司、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中国船舶燃料连云港有限公司码头为连云港市“爱民固边模范码头”;连云港边防检查站执勤业务一科、监护一中队为连云港市“爱民固边模范科(队)”;连云港边防检查站张自军、闫建武,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泰港务分公司彭桥,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杨剑为连云港市“爱民固边模范个人”.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11〕141号
关于表彰连云港市2011年度爱民固边码头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通报
市政府关于表彰连云港市2011年度
爱民固边模范码头模范单位
和模范个人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开展爱民固边模范码头创建活动,是构筑沿海地区安全稳定战略屏障,加深警民鱼水情谊,推动边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我市口岸单位、有关部门和企业紧紧围绕创建活动要求,不断深化爱民固边模范码头创建工作,为推动平安口岸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巩固成果,发扬成绩,市政府决定命名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泰、东源、东润、东联港务分公司,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公司、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中国船舶燃料连云港有限公司码头为连云港市爱民固边模范码头;连云港边防检查站执勤业务一科、监护一中队为连云港市爱民固边模范科(队);连云港边防检查站张自军、闫建武,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泰港务分公司彭桥,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杨剑为连云港市爱民固边模范个人,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创建活动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他口岸单位要认真向受表彰单位学习,进一步创新思路,求真务实,不断优化爱民固边模范活动的创建模式,全力维护连云港口岸的社会稳定,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全市沿海大开发、大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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