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4-00010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4-12-31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城市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的决定 | ||
文 号 | 连政发〔2005〕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2004年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在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是历年来投入资金最多、新增绿化总量最大、绿化水平最好的一年。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05〕5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城市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4年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在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是历年来投入资金最多、新增绿化总量最大、绿化水平最好的一年。全年共完成城市园林绿化投资1.8亿元,较上年增长53.8%。新增城市绿化面积360.7万平方米,较上年增长1.28倍。组织实施单项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绿化项目30项、单项绿化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项目26项。建成区绿地率由26%提高到29.5%,城市绿化覆盖率由32%提高到34.4%,进一步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激励争先创优,进一步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建设局、市国土局、新浦区政府、海州区政府、连云区政府、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连岛度假区管委会、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2004年度城市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做出更大成绩。希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奋力拼搏、真抓实干,掀起新一轮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高潮,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2005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任务,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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