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5-00158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5-06-13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将灌云县宁海乡划归新浦区管辖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发〔2005〕11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接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5]37号),省政府同意,将灌云县宁海乡整建制划归新浦区管辖。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05〕111号
市政府关于将灌云县宁海乡划归新浦区管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接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5]37号),省政府同意,将灌云县宁海乡整建制划归新浦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新浦区行政区域面积259.54平方公里,人口32.45万人,辖6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3个乡;灌云县行政区域面积1834.56平方公里,人口104.55万,辖8个镇、12个乡。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新浦区、灌云县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中涉及的人、财、物等问题,确保平稳过渡,确保经济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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