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3-00210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3-08-18 |
标 题 | 关于授予法国籍人士罗泰瑞先生“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 ||
文 号 | 连政发〔2003〕13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2003年7月7日,法国籍人士、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罗盖特有限公司总经理罗泰瑞先生在连云港宋跳高新工业园区视察项目工地时,发现在附近小河里游泳的一名十岁左右男孩不慎溺水,情况十分危急。罗泰瑞先生见状,立即冲到河边,毫不迟疑,纵身跳入水中,将溺水男童抢救上岸,挽救了孩子的生命,闻讯赶来的群众纷纷表示感谢。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03〕133号
关于授予法国籍人士罗泰瑞先生“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3年7月7日,法国籍人士、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罗盖特有限公司总经理罗泰瑞先生在连云港宋跳高新工业园区视察项目工地时,发现在附近小河里游泳的一名十岁左右男孩不慎溺水,情况十分危急。罗泰瑞先生见状,立即冲到河边,毫不迟疑,纵身跳入水中,将溺水男童抢救上岸,挽救了孩子的生命,闻讯赶来的群众纷纷表示感谢。罗泰瑞先生勇救溺水儿童的事迹,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广大市民交口称赞。为了表彰罗泰瑞先生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高尚行为,市政府决定授予罗泰瑞先生“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希望全市干群学习罗泰瑞先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勇敢精神,共同弘扬社会公德,匡扶社会正义,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团结、友爱、互助新型人际关系的形成,为建设安全、文明、健康的社会秩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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