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0-00258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10-14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届“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和“连云港市杰出人才提名奖”获奖者的决定 | ||
文 号 | 连政发〔2020〕9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决定授予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善春、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吕爱锋“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20〕93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届“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和“连云港市杰出人才提名奖”获奖者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实施办法》(连政办发〔2015〕11号)精神,并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及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连云港市申报2020年市、县级表彰奖励项目的复函》(苏创组函〔2020〕56号)同意,通过推荐选拔、结果公示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善春、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吕爱锋“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授予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乔光辉、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周云曙、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范建民“连云港市杰出人才提名奖”。
希望获奖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以荣誉为新起点,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各自领域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类人才要以获奖同志为榜样,在科研、技术、管理等领域大胆探索,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新成果。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创新驱动、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和使用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激发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为奋力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深入推进“强富美高”连云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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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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