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9-11 10:50 访问量:
市城建控股集团: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将江苏鑫云台公司注入市城建控股集团和明确市体育中心不动产权属的请示》(连城建发〔2023〕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202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将原连云港市科教创业园区管委会(筹)持有的江苏鑫云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入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同意将市体育中心的房屋和土地不动产权属明确为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此复。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