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0-0004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04-20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文 号 连政发〔2020〕3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切实解决当前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全面等问题
时 效 有效 文件下载

连政发〔2020〕31号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全面等问题,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农机化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农业生产需要为目标,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以推进“两融”“两适”为路径,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以农机化“重构农村、重建农业、重塑农民”,稳步提升农机化综合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化向“两全两高”快速发展,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坚强的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主要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问题实现突破。全市农机总动力超过630万千瓦,其中灌排机械动力达到74万千瓦,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具配套比更加合理,农机作业“宜机化”条件加快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其中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3%,小麦、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宗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和生产体系基本建立,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到2025年,适应连云港农业生产的农机装备产品种类基本齐全,产品质量可靠性达到先进水平。大型智能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械、先进植保机械、农产品加工成套装备等重点农机产品和关键零部件实现协同发展,产品和技术供给基本满足需要,农机装备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680万千瓦,其中灌排机械动力稳定在76万千瓦,农机装备结构更加合理,农机作业条件全面改善,覆盖全程全面机械化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农业机械化进入“两全两高”发展时期。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其中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薄弱环节机械化全面突破,设施农业、水产养殖、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60%左右。

二、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完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瞄准乡村振兴战略对农业机械化需求,结合农业结构调整,以大功率拖拉机、变量施肥播种机、植保无人机、畜禽水产智能化养殖装备等高端短板装备为重点,聚焦农机发展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进一步加大薄弱环节,如设施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机械的研发和应用,解决“无好机用”问题,推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依据连云港农机行业研发能力的实际发展现状,在继续保持“灌云—中国旋耕机之都”品牌优势的基础上,依托江苏海洋大学、连云港市农业机械学会的人才优势,搭建产学研推深度融合的农机化技术创新平台、创新联盟,成立连云港农业机械装备研发中心,为连云港农机装备企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科研服务。鼓励支持农机制造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高端装备研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江苏海洋大学、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大力推进农机装备全产业链发展。实施农机产品“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加快培育打造具有连云港区域特色的农机品牌,支持重点农机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农机产品展销展览活动,提升我市农机装备企业影响力和竞争力。通过组织实施农机“三新”工程、“两大工程”等科技项目,大力扶持一批具有连云港特色的农机企业。鼓励本地农机企业进一步加快国内外先进农机化技术、机具的引进试验,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发展大中型、智能化、多功能复式作业农机装备,争取食用菌生产机械、旋耕机等机械在全国领先。支持农机企业进一步加大丘陵山区适用机械研发,支持多品种、小批量、高效设施农业亟需的农机具开发应用,充分发挥农机化在建设精准农业、智慧农业中的作用。依托农机科技推广志愿队伍,不断丰富推广服务内容,提升推广服务质量,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江苏海洋大学等)

(五)切实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制定(修订)精准农业、智能农业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标准,积极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大力推进农机装备产品自愿性认证结果应用。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等重点产品实施行业规范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不断提高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

三、强力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六)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继续以攻薄弱、促集成为目标,对标找差,着力提升水稻机插、小麦机播、玉米收获以及主要粮食作物高效植保、产地烘干存储等相对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由农作物产中环节延长到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机械化,鼓励向产前种子处理和产后农产品初加工及储存延伸;重点突破花生机播、机收等关键环节机械化“瓶颈”,提升花生等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积极探索总结全程机械化的技术路径、机具配套、操作规程及服务机制,加快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与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形成区域化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强化示范引领,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的建设质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农科院、市发改委等)

四、加快农机化“两大工程”推进步伐

(七)扎实推进“机器换人”工程。按照“围绕、跟踪、配套”的原则,推进果菜茶、现代种业、畜牧水产、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的农机装备和技术发展。注重创造条件,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品种,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注重融合发展,依据连云港高效设施农业的区域特点,研究制定机艺深度融合发展的技术路线、作业标准和机具配备方案,试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模式、技术装备体系和农机农艺集成配套的机械化生产体系。注重示范引领,依据省组织实施的“121”推进行动,创建一批设施农业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择优制定一批关键环节、全程或全产业链的生产作业标准、模式或技术规范,打造一批集设施农业主要品种、机具配置、技术应用和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较高的“机器换人”工程示范点。重点推进蔬菜的播种、移栽,生猪的机械化养殖,以及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注重发挥区域特色,依据连云港海洋优势,大力发展水产养殖新技术和新装备,探索发展先进的近海、深海养殖技术和装备,鼓励引导农机合作社、企业、农民赴深海进行渔业养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

(八)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机化发展新模式。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速推广绿色环保新机具新技术应用步伐。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要求,立足产出高效、产品安全的现代农业建设目标,扩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应用;优先发展节地节水、节药节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发展等生态友好型农机装备,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减轻农业面源污染,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实现农机化从服务于生产向生态、生活功能拓展。大力支持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离田、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残膜回收利用、饲草料高效收获加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重点推进水稻机插侧深施肥技术。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探索实施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报废补偿和更新补贴的模式。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发展农用航空技术,规范和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场公司等)

五、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机具

(九)加快先进适用急需的农机装备应用。积极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重点加大对生产急需的灌排、植保、烘干、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农业以及智能化等机械的推广应用力度,满足不同群体的购机需求。坚持数量增长与结构优化并举,支持大马力、高性能和绿色环保、复式新装备示范推广;鼓励农机装备向“专、精、特、新”发展;鼓励发展节能减排和保护农业生态的高性能农业机械,促进大中型机械与小型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械、常规机械与高性能机械、种植业机械与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的协调发展,推动农机产品由低端向中高端转变、由人力向智能化发展。建立“体验式”农机推广演示基地,加快先进高效农机装备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

(十)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重视推广人才培养,建立推广示范基地,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技术推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

(十一)积极推进机械化信息化高度融合。通过建立智能农机标准,引导农机企业研发制造新一代农产品品质监测、水肥一体化、自动饲喂、环境控制、水产品采收等农业装备,大中型农业机械配备导航定位、作业监测、自动驾驶等终端,渔船配备通讯导航等装备,不断提高农机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极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加快推广应用农机作业服务供需对接、远程调度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实现农机共享共用。加快农机作业大数据研发应用,提升农机精准作业、精准服务水平。建设大田作物精准耕作、智慧养殖、设施园艺作物智能化生产等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推进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云农场建设等融合发展,加快智能机械整地、无人驾驶技术、烘干清洁能源改造等推广示范应用步伐。加快农机监理、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助核定等管理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步伐,推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信息网络投送平台,推广使用手机APP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等作业补助物联网监测等应用软件,提升政策实施管理的精准性、便利性。积极推进农机化管理信息系统与农机工业、种植业、养殖业等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构建左右相连、上下贯通的农机化管理服务“一张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

六、大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二)不断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支持农机服务主体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重点培育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鼓励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向农户提供全程机械化作业、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农产品加工、培训与技术指导、信息化服务、金融服务、新技术新机具演示与示范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拓展。鼓励有实力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流转承包土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成为集农业生产经营与农机社会化服务于一体的“双主体”,实现自我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的有机结合。大力推行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机租赁、农业生产托管等现代化农机社会化服务高效模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支持农机服务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划建设育秧中心、区域农机维修中心、农机具存放和农产品产地烘干、储藏等设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局等)

(十三)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机从业人员培育体系;鼓励相关职业学校增设涉农专业,支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农机系。以提高作业服务经营能力、增强致富本领为抓手,打造有文化、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新型农机手和新型职业农民;加大解决基层农机人员编制和福利待遇落实难以及人员年龄老化的问题,加强基层农机力量,提升工作积极性。加大农机实用人才技能开发,规范实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等)

七、持续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十四)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围绕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结合农业开发等项目建设,积极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探索解决耕地“零碎化”难题,提高农机适应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等)

(十五)加强农机作业配套设施建设。大力解决设施农用地、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难落实的问题。加强县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机具存放和维修、农作物育秧育苗以及农产品产地烘干和初加工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确保安排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资源局、市财政局、连云港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等)

八、进一步加强农机生产安全

(十六)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安全责任的落实。开展农机安全检验、考试、应急救援处置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机安全监理执法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机具抢修和跨区作业实时监测调度等能力。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完善农机与公安、安全监督部门信息互通,构建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和长效机制,推行农机安全监理便民惠民举措。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增强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确保农机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

九、强化组织领导

(十七)健全组织机制。建立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认真梳理和解决突出问题,审议有关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点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和工作指导,破除发展中的障碍。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

(十八)强化政府责任。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将农机化目标纳入考核指标。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农机化发展的合力。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政策落实、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等职能。(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九)完善扶持政策。发挥政府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中的引导作用,不断促进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为市场创造更多发展空间。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机化投入机制;要在“十四五”期间,把农机化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大农机化“一项行动、两大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帮助农机服务主体解决好融资难、用地难、维修难、请机手难等实际困难。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农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机具下乡活动,采取现场演示、实地培训、田间指导等方法,引导农民认识和掌握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

(二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化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撬动农机化发展,进一步加强配套政策制定,完善农机化发展与管理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农机装备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规划政策引导,切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农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等)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阅读:《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