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4-00117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4-05-26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发〔2024〕4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24〕40号.pdf |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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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4〕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更好扩投资、促消费,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力争到2027年,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科教、文旅、医疗、能源环境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左右;重点行业先进产能比重大幅提高,高质量耐用消费品市场份额显著增加,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1. 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重点行业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制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每年组织实施30个以上设备更新相关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快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行业老旧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对标国际先进,更新石化、医药、新材料、光伏等行业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广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2. 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打造一批市级智能车间,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到2027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并向中小企业延伸,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88.1%、65.2%。(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3. 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提升重点行业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应用推广节水、节能、环保等先进技术装备,推动电机、泵、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引导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按规定享受购置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所得税抵免。(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4.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安全更新改造。推动化工企业对使用年限较长和能耗、排放、安全、技术指标落后的老旧生产装置更新改造,到2027年更新替代8台(套)左右老旧化工装置;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累计完成1台(套)以上固定式浇铸炉和1套钢丝绳深井提升系统装置设备更新改造;钢铁企业炼铁工序和煤气柜操作区操作系统更新改造4家以上;重点粉尘涉爆企业设施设备更新20家以上,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工艺改造3家以上。(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二)推进能源领域设备更新。
5. 加快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持续推进老旧变电设备和输配电线路改造,推动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优化骨干电网建设,到2027年输配电设备更新投资58亿元。(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三)推进环保领域设备更新。
6. 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严格落实环保相关标准,实施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重点环保设备更新换代。到2027年新建1个断面监测水站,2个大气自动站点,更新53个大气监测站点仪器设备、市级监测机构设备60台(套)。(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四)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7. 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推动使用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加快更新不符合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支持按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装更新电梯。(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8.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对使用年限长、能效低、节能潜力大的建筑能源设备(包含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冷热源设备、输配系统、末端空气处理设备等)、外墙保温系统、门窗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全市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90万平方米。(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9. 推进城市生命线更新改造。重点支持城镇供水厂和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到2027年累计完成更新改造投资超7.7亿元。鼓励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推动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更新。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补齐配足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市住建局牵头负责)
10. 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环卫车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等更新,到2027年完成8条以上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85座以上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五)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11. 推动运输车辆设备更新。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到2027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达到100%,计划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150辆。力争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鼓励有条件地区淘汰国IV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12. 推动船舶设备更新。鼓励淘汰使用船龄达到老旧河船年限的内河航运船舶,支持电动、LNG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并推动新能源和LNG等动力船舶应用,到2027年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投放量达到1艘以上。(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13. 推动港口设备更新。鼓励新增、更换和改造更新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海事巡查等装备和老旧储罐,到2027年改造港口储罐120个以上。(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六)推进农业农村装备设备更新。
14. 推动农机设备更新。淘汰报废老旧农机,加大耕、种、管、收、烘各环节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到2027年报废更新农机1.5万台(套)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15. 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支持各地开展大棚种植、农产品冷藏保鲜、畜禽养殖等方面的设施设备更新,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到2027年力争确保1000艘以上渔船北斗终端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对船龄10年以上的渔船救生筏进行淘汰更新。力争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2万亩,实施40个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实施4.9万亩池塘标准化改造,改造智能绿色产地烘干中心10个。(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七)推进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6. 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以基础教育、市属高校(中高职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重点实验室等为重点,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不符合需求的老旧设备,更新置换先进教学仪器设备,添置更新一批中小学理科实验室仪器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等,到2027年累计更新340台(套)。(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牵头负责)
17. 推动文旅设施设备更新。推动景区品质提升,推动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滑道、游轮、旅游车辆、演艺设备、广播影视、出版印刷设备等更新提升,加快景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剧院等文化旅游场所设施智能化升级,推广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到2027年累计更新大型文旅设施设备30台(套)。(市文广旅局牵头负责)
18. 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备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备更新,力争到2027年累计更新医疗设备3000台(套)。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病房改造,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市卫健委牵头负责)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9.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开展汽车消费促进活动,组织车展嘉年华等活动,指导参展经销企业推出“以旧换新”优惠补贴,支持各地开展新能源汽车“三走进、六下乡”,鼓励汽车经销企业最大限度让利消费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汽车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到2027年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50%。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县城、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到2027年新能源车桩比达到2:1。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汽车消费券,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电网规划等衔接,优化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将充(换)电设施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鼓励对充(换)电设施给予建设运营补助。(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分别负责)
20. 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有序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推动电动自行车电池溯源管理。鼓励生产商、经销商让利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电动自行车换新消费券。(市消防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21.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支持开设以旧换新专区,提供价格立减、取旧送新、免费安装等“一站式”服务。培育家电零售先进典型,完善农村家电销售与服务网络。加强绿色节能理念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更换老旧家电、高耗能家电。(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牵头负责)
22. 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组织开展家装促销活动,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提供生活样板间展示、家电使用场景展示等一站式、体验式、定制化的家庭场景解决方案,促进“互联网+家装”“互联网+二手家居”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家装消费券,组织开展家具家装下乡。(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分别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3.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强化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完善社区回收网点、街道中转站、区县分拣中心布局,在社区回收点积极推广智能回收设备,到2027年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超800个、综合分拣中心数量超2个。加快“换新+回收”“送装+拆收”“以车代库”等新模式发展。强化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用地要素保障,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相关规定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供销总社分别负责)
24. 加大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力度。鼓励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等便捷服务。鼓励建立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拆解、运输、回收、利用处置“一站式”服务模式。逐步构建以电池制造企业、第三方回收方为主体的规范化电池回收体系。力争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约一倍,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25. 促进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市通办、一网通办政策,加强汽车流通信息服务(二手车)系统建设应用,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市商务局、连云港海关分别负责)
26. 有序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办公信息设备产品等再制造水平,推动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到2027年培育一批再制造领军企业。推动风电、光伏等关键零部件设备再制造,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安全梯次利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27.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鼓励东海县等地区开展报废汽车、光伏设备、动力电池等回收再利用,到2027年布局培育一批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占比显著提升。提升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支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大用地要素保障,优化环评、能评审批程序。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及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等措施。(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五、实施标准升级行动
28. 完善落实技术标准。严格落实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效领跑行动,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双碳”技术标准攻关,落实产品碳足迹标准。制定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提高质量安全治理水平。落实省定的大宗固废回收利用、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等相关标准,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分析研判,定期开展调度,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和政策清单,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市县联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市有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工作方案、配套政策和任务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市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二)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国家、省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以旧换新、循环利用和标准提升等项目。统筹调度好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通过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担保费补贴、政府采购等多种工具,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机构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鼓励市县区联动,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负责)
(三)优化税收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力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鼓励融资租赁参与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简化办理流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市政府办公室、人行连云港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四)加强要素保障和创新支撑。加大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度。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积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居、健康家居、新能源汽车、再生资源精深加工等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五)加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各类促消费主题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选树一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加大耐用消费品安全使用、以旧换新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观。(市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附件:2024年连云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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