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3-00001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3-08-13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十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发〔2013〕7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十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十项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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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3日
全市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十项行动计划
2011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决策部署,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2013年至2015年是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为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我市决定组织实施十项行动计划。
一、粮食丰产增储行动计划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2013年力争实现“十一连增”。2015年,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5亿斤左右。扩大粮食储备规模,到2015年,全市地方粮食储备增加到8.3万吨,成品粮储备3500吨,成品油储备1000吨。
(一)推进亩产吨粮县创建。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加快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加强粮食生产机械、水泥晒场、仓储烘干等设施装备建设,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建成亩产吨粮县。(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农开局、市农机局负责,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深入推进“二改一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旱改水”、“直播改机插秧”和粮食高产增效创建活动,不断加强优质稻米、专用小麦等优势产区建设。2013年完成“旱改水”3万亩,到2015年完成9万亩,全市水稻面积稳定在310万亩以上。2013年实施机插秧面积210万亩,机插率达70%。2014年全市水稻机插率超76%,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增效创建,推动实现粮食生产重点乡镇万亩示范片和关键环节专业化服务全覆盖。(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农机局、市农科院负责)
(三)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发展商品化集中育秧、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到2015年,商品化集中育秧超过40%,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3%。完善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主推技术、主推配方肥、主推农药“四主推”推介发布机制,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粮食生产技术,加快超级稻、专用小麦等新品种推广步伐。(市农委、市农科院负责)
(四)积极培育粮食生产新型主体。适应粮食生产方式新变化,加快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为主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以种植规模100-300亩的大户为重点,开展针对性服务,提升种植大户生产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土地集中型、合作经营型、统一服务型等不同类型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产销衔接,组织粮食加工企业与生产基地对接,发展产业化经营。(市委农工办、市农委、市粮食局、市农开局负责)
(五)改善粮食仓储设施条件。重点改造2个物流中心、5个中心粮库、64个收储库,加强仓房、烘干及低温储存设施设备建设,促进储备粮油集中规模储存,提高储备企业仓储水平。加强“数字粮库”标准化建设,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推广储备粮储运监管系统,增强可视化、实时监管能力,提高储备库信息化管理水平。(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六)完善粮食储备支持政策。制(修)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规范储备粮管理。落实储备粮费用补贴政策,研究制定食用油、成品粮油储备有关支持政策。(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绿色蔬菜基地建设行动计划
以“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蔬菜生产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提升全市蔬菜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在赣榆县和蔷薇河沿线重点乡镇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模式,推动农业基地内全面落实无公害农产品的统一质量检测、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包装标识等管理制度。2013年,启动建设7个“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8个园艺作物标准园。2015年,建设提升2万亩永久性蔬菜基地,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60万亩以上,设施农业比重达到18%以上;城市蔬菜自给率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叶菜类蔬菜自给率达90%以上。
(一)建设一批永久蔬菜基地。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年建设、长期保护”的要求,在城郊边缘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规划建设一批万亩以上集中连片永久性蔬菜基地。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着力改善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抗灾减灾能力。加大对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技术推广应用、蔬菜标准园创建等投入力度,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市农委、市财政局负责)
(二)推进设施装备优化升级。积极推进蔬菜生产遮阳网、防虫网与喷滴灌“两网一灌”生态保护栽培,稳步发展苏式日光温室和标准钢架大棚,配套多功能农膜、粘虫色板、杀虫灯等生产辅助设施,加快发展蔬菜生产机械以及田头预冷、整理分级车间、冷藏库(柜)等,提高蔬菜生产能力和市场调剂能力。(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创新蔬菜生产经营机制。大力发展蔬菜产业化经营,开展统一育苗、农资供应、包装销售等专业化服务。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菜农入社比重达到60%以上。完善蔬菜生产保险和补贴政策,提高菜农生产积极性。加快苏合农产品销售联社建设,推进蔬菜直营直销,在大中城市蔬菜批发市场设立基地蔬菜专供直销点,在大型超市开辟基地蔬菜销售专柜,畅通蔬菜流通渠道,提升产销衔接水平。(市农委、市委农工办、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
(四)加快先进技术集成推广应用。推广应用蔬菜优良品种,特别是设施蔬菜专用品种,蔬菜良种覆盖率要保持在90%以上。加强科技推广与技术服务,集成推广集约化育苗、设施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控等蔬菜生产关键技术。全面开展蔬菜标准园建设、设施蔬菜高效创建活动,加快蔬菜生产技术标准制(修)订和应用,推进蔬菜生产全程标准化。(市农委、连云港质监局、市农科院负责)
(五)强化蔬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加强蔬菜基地源头监管,开展灌溉水、土壤、重金属含量等指标的动态监测。加强投入品监管,加大对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有机、生物肥料的补贴力度。建立并推行产地准出制度,加快推进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建立追溯体系的基地给予补贴,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市农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畜牧水产业提档升级行动计划
大力发展畜牧业规模养殖,2013年,全市大中型规模养殖场新增生猪养殖25万头,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达85%,33%以上的大中型规模养殖场达到标准化生产水平。2015年,全市大中型规模养殖场新增生猪养殖50万头,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50%以上的大中型规模养殖场达到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快现代渔业建设步伐,2013年,全市渔业总产值达到190亿元,高效渔业比重达60%,设施渔业比重达18%。2015年,全市渔业总产值达到220亿元,高效渔业比重达75%,设施渔业比重达22%。
(一)优化畜禽规模养殖结构。鼓励大型企业建设集约化规模养殖场,引导中型规模养殖场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装备,支持农户发展家庭牧场式的畜禽养殖场,加强生猪调出大县生产能力建设,提高生猪产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水平,在全市建设1至2个百万头生猪生产基地。(市农委、连云港质监局负责)
(二)加快畜禽品种创新与畜牧技术推广。加大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力度,积极培育新型现代畜禽种业企业,加快优良品种引进和新培育品种示范推广,提高畜禽良种覆盖率。加强畜牧业提档升级关键技术创新,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生态养殖、发酵床养殖等新技术、新模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控制和消灭重要动物疫病。(市农委、市科技局负责)
(三)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倡导“全产业链”经营理念,加大畜禽养殖向上游饲料业、兽药业、种畜禽业和下游畜产品加工业、物流业的延伸。督促养殖企业(场)规范生产管理、建立生产记录、严格投入品使用等,实现畜产品生产过程可控、销售渠道可查、产品质量可追溯。大力推进大型猪场自繁、自养、自宰(代宰)、自销等“四自”建设,鼓励规模养殖场与屠宰加工企业对接,大力发展现代营销方式。(市农委、市商务局负责)
(四)改善渔业基础设施条件。积极拓展浅海滩涂养殖,大力推进鱼池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工程,每年改造标准化鱼池5万亩以上,推广使用先进渔业机械和装备,建成一批高水平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加快现代水产种业发展,建设水产种业园区和龙头企业。按照“小改大、木改钢”要求,加快海洋捕捞渔船升级改造,2013年改造100艘以上。加强沿海与内陆渔港建设,2013年完成高公岛一级渔港初步设计方案批复,争取完成连岛中心渔港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五)推进现代渔业示范建设。完善渔业园区认定评级考核办法,加快现代渔业园区提档升级,在全市培育打造一批省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现代渔业精品园、现代渔业示范场(基地)和现代渔业示范村。大力推进养殖、捕捞、加工、流通多领域、多层次合作经济组织发展,2013年,全市新增渔民专业合作社20家,渔民参加合作社比重超过46%。(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连云港质监局负责)
(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加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水产品质检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设完善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积极发展品牌渔业,培育渔业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无公害水产品等渔业品牌,2013年培育渔业“三品”品牌10个以上,切实提高我市水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市海洋与渔业局、连云港工商局、连云港质监局负责)
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行动计划
根据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确立主导产业带,重点抓好沿城市、机场、高速、云台山等“四沿”区域和主导产业带的规模连片结构调整。2013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突破17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1.3:1,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年销售额增长10%,带动农户数增长8%。2015年,全市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50家,其中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分别达到3家、45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提高到1.5:1。
(一)创建“一村一品”专业示范镇村。加大国家级和省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扶持力度,重点围绕蔬菜园艺、规模畜禽、特色水产、优质粮油、花卉苗木等特色农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企业参与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加快形成一批10亿元以上的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农开局负责)
(二)扶持龙头企业和加工集中区建设。开展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创建活动,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推进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入驻,推动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到2015年,建成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2家。(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建设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支持出口农产品企业围绕优势出口产业,建设一批产品外向化、基地规模化、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追溯体系,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扩大农产品出口。(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
五、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
按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年”要求,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持续增产为核心,努力实现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突破。2013年,新增旱涝保收田面积18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20万亩。2015年,全市旱涝保收田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75%,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52%。
(一)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通过完善配套,改造灌区骨干工程,提高灌区灌溉保证率和排涝标准。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规模化设施灌溉、灌区改造等项目为抓手,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快小型农田水利灌排设施更新改造步伐,每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2015年,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达到85%。(市水利局、市农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二)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超前谋划农业项目库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实行规模连片治理。到2015年,全市建成1个2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示范带、2个特色高效农产品项目区。(市农开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在国家规划的粮食生产大县建设高产稳产粮田100万亩,年均建设20万亩,重点加强农田灌排工程建设,配套实施土地平整、机耕道、农田林网工程以及土壤改良培肥措施,实施粮食丰产增收工程,提高粮食主产县综合生产能力。(市发改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负责)
(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入,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资金中明确专门比例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土地整理开发,积极实施土地平整、水利配套、水土保持等工程,建成一批田成方、林成网、沟渠路相配套的高标准农田,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市农开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负责)
六、农业机械化推进行动计划
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水稻机插秧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合作社发展等农机化工作。2013年,全市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7%;2015年,达到79%以上,其中,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达84%,高效设施农业主要生产环节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60%。
(一)加大农机化发展政策扶持。认真落实购机补贴、农机政策性保险、农机报废更新等补贴政策,加大对新机具开发推广、技术培训、试验示范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投入,增强保障和支撑能力。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发展农机化事业,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农机化投入机制,壮大农机化发展总体实力。(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负责)
(二)推进农机科技创新推广。深化农机产学研推结合,发挥创新中心的载体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和推广部门开展联合攻关,建设研发基地,提高农业生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装备技术自主创新水平。加强农机示范推广基地建设,依托省、市、县农机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强化技术集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技术、新机械研发推广,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水平。2015年,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达到260万亩,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超过40%。(市农机局负责)
(三)加强新型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要求,加大基层农机推广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农机科技、管理、技能三支队伍建设。完善以县级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机合作组织为基础,农机科研、教育及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的多元化农机推广模式。加强农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以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为主要手段,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农机化信息网络,提升农机化信息服务水平。(市农机局负责)
(四)提升农机质量和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创建成效。加强农机质量监督,依法开展农机试验鉴定,提高试验鉴定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农机局负责)
七、农业科技创新推广行动计划
坚持服务产业发展的方向,立足产业需求、农民需要和创新实践,推进强化科技创新、转化应用和人才培养三个关键环节,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支撑和引领现代农业发展。2013年,全市农业劳动力持证率达到16%,乡镇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84%。2015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全市农业劳动力持证率达到21%,乡镇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90%。
(一)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农业(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巩固“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村级规范化农业科技服务站建设,大力推动科技进村入户、入社入企。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促农民增收”活动,积极推进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网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每年创建10个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示范中心、100个村级规范化农业科技服务示范站、培育1000名农业科技核心示范户。(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科技局负责)
(二)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转化应用步伐。实施农业(渔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以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为主体,引导农业科教单位、科技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广泛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鼓励开展农业科技对接活动,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2013年建成2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5个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2个农业新兴产业示范基地,2015年均建成10个以上。每年重点推广2—5项先进适用渔业技术,提高渔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
(三)健全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加快实施骨干农技人员培训工程,推进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每年培训基层骨干农技人员1000名,实现每3年轮训1遍。推进校企合作建设,提升农业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引导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或家庭农场、农业专业服务组织等基层单位就业、创业和服务,增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力争每年充实80人。(市农委、市委农工办、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
(四)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力度。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广校中专学历教育等为抓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农业经营者。每年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9.3万人,农业职业技能、农业创业培训1万人,职业渔民培训2000人,农民学历教育400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3000人。(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负责)
(五)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制。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的引进培养。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改善农业科技型企业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承担农业科技项目,增加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投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扶持,建立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面开展渔民培训,建设专业渔民队伍,2013年全市职业渔民持证上岗率超过20%。(市农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负责)
(六)加快为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江苏为农服务网”、农家致富手机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平台,加强农业生产经营等实用信息服务,扩大为农服务范围,到2015年,县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覆盖所有行政村,惠农短信息农村用户拓展到20万户,有效解决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传感、通讯、计算机技术与现代农业生产的融合,大力发展温室生产智能控制、节水灌溉远程监控、测土配方施肥数字化、畜禽水产养殖智能控制等,推进农业生产的“全面感知、智能处理”。(市农委、市经信委、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
八、农民增收及农村扶贫开发行动计划
深入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3%,低收入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至3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以石梁河库区连片开发为重点,加快新一轮扶贫开发步伐,大力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2015年,全面完成人均年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任务和经济薄弱村“新八有”目标。
(一)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落实农民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和农民创业服务制度。实施百万农民工培训工程,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扶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每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万人以上。实行城乡农民工最低工资标准全覆盖,建立合理的工薪增长机制。支持各类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吸纳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市人社局、市委农工办负责)
(二)积极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让农民从农业生产经营中得到更多收入。组织实施“百万农民创业工程”、“农民工凤还巢”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等创业计划,提高创业成功率。开展“一镇一品”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依托当地产业优势和农民就业特点,努力打造农民创业品牌和劳务品牌。(市委农工办、市人社局负责)
(三)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拓宽农民财产投资增值渠道,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积极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和社区股份合作,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深化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改革征地制度,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市委农工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持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全面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新增补贴向产粮大县、产粮大乡、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倾斜。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和临时收储政策。增加对社会保障和其他民生事业投入,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和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全面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农委、农发行连云港市分行负责)
(五)进一步增加经济薄弱村资产性经营收入。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利用省脱贫奔小康奖补资金,在经济薄弱村兴建村集体增收项目和高效农业项目,形成村集体固定资产,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开展订单种养殖,低收入农户入股分红,扩大低收入农户受益面,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负责)
(六)加大“五方挂钩”帮扶支持。建立健全“五方挂钩”和“五个一”帮扶机制,促进更多人才、技术、资金投入经济薄弱地区。对财政资金和“五方挂钩”单位帮扶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与项目,加强管理,做到良性运转、保值增值,长期发挥作用。更大力度支持低收入农户发展增收致富项目,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直接到户的帮扶方式。加大政策和项目支持力度,重点实施石梁河库区集中连片扶贫开发,推进苏南、苏北地区百村结对帮扶,探索合作共赢机制,提升结对帮扶工作水平。(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负责)
九、农业经营机制创新行动计划
2013年,新增入社农户2万户,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40万亩,村均集体经济收入增长10%以上。到2015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比重达到80%。
(一)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引导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各类农业生产主体加强联合,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领办帮办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兴办参办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完善内部运作机制,优化外部发展环境,完善合作社年检和淘汰机制,提升整体发展水平。深入推进“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2013年,培育省级“五好”示范社50家。(市委农工办、市海洋与渔业局、连云港工商局负责)
(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准入和监管制度。制定实施农村土地规模流转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提高土地流转水平和纠纷调处能力。积极探索合作农场、土地托管等方式,鼓励成立农机合作社、植保服务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全程化服务。(市委农工办、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发展壮大村级经济。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市场运作新路子,完善以物业经营、资源开发、区域特色产业等为主体的发展路径,全面落实各级财政支持形成的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确利工作,继续支持各地开展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探索强村富民分配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机制,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政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负责)
(四)推进农村经济综合改革。加强与金融等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分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积极推动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试点,培育新型农村金融主体。协助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和推广力度,扩大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规范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运行机制,清理打击非法集资,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林下经济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政策。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重组,重点推进县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兼并重组,每个县区原则上保留1家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逐步实现“一县一企、一企多点”的模式。(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农发行连云港市分行负责)
十、农业海洋生态环境建设行动计划
2013年,全市新增造林面积17万亩、森林抚育面积10万亩,大中型规模畜禽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超过8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2015年,农业清洁生产基本普及,大中型规模畜禽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6%。
(一)深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坚持绿化造林和严格管护并重,发展速度和质量效益并举,突出重点、培育亮点,着力实施农村成片造林、村庄绿化、河堤绿化、云台山生态景观林、沿海防护林、西部丘陵植被恢复等工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重点公益林面积保持在64万亩以上,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7‰以下。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建立较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充分发挥生态效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负责)
(二)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试点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示范基地及示范区建设,探索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到2015年,创建生态循环示范县2个、示范基地30个。(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负责)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畜禽养殖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到2015年,化学氮肥施用量减少5%、化学农药用量减少2.63%。(市农委、市环保局负责)
(四)加快建设河畅水清的农村河网水系。以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和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为抓手,年均疏浚农村河道土方3100万立方米以上,配套修建农桥500座以上。到2015年,全市农村河道有效治理率达到90%以上。(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负责)
(五)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开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大力推进海洋保护区建设,认真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建设指标体系。根据国家考核评估办法,积极开展市、县自评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宣传工作,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基地,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宣传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
(六)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把农业、生态、旅游结合起来,加强农业生产基地、农业园区、“三废”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农业生态休闲功能。2013年,在全市推介10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积极申报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江苏最具魅力休闲乡村,培育一批休闲农业创意精品。(市旅游局、市农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