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09-30 10:22 访问量: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批准<连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实施的请示》(连城管发〔2024〕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连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

二、你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建筑垃圾科学治理、系统治理和全过程治理,牵头会同各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连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是系统推进我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综合利用、消纳设施建设、部门协同监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你局要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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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政复〔2024〕4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