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9-00061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9-04-02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文 号 | 连政发〔2019〕4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组织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连云港市海域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实施办法》等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19〕43号
市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国家、省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市政府组织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连云港市海域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实施办法》等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附件: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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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主体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连云港市海域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实施办法 |
市政府 |
连政发〔2004〕206号 |
2004年9月20日 |
2 |
连云港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
市政府 |
连政发〔2008〕64号 |
2008年6月5日 |
3 |
连云港市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
市政府 |
连政发〔2008〕155号 |
2008年12月4日 |
4 |
连云港市气象探测环境与设施保护办法 |
市政府办公室 |
连政办发〔2010〕56号 |
2010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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