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新一轮排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22〕2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水整治办〔2022〕2号)文件精神,我市立即行动,下发通知并组织各县区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建城〔2015〕130号)中明确的城市黑臭水体识别要求,开展新一轮全面排查工作。根据各县区排查反馈,目前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已消除黑臭水体现象,未发现新增黑臭水体及系统性返黑返臭水体。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518-83081870。
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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