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效益,我局及时分析汇总全国及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并调度核实相关工作情况,现将2022年度全市第一季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情况
全市共建成62座(不含工业兼生活和分散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约61.165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1800公里。见附件1。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情况
县城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10座,总处理规模54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1380公里,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
(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情况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52座,总处理规模7.165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420公里,仅灌云县董集和东海县青湖镇拟关停并转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一级B,其他均执行一级A标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季度保持正常运行,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由于进水超标,运行不正常。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
1.处理负荷
全市1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运行正常,全年累计处理污水约3855.59万吨,同比去年3588.34万吨提升7.45%。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为79.33%,大浦、墟沟、南城、赣榆创联、东海城东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超过90%,其他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在90%以下。见附件3。
2.处理效能
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度平均进水BOD浓度约为67.23mg/L,同比2021年同期进水BOD平均浓度79.1mg/L降低15%,处理效能总体降低。市区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赣榆创联污水处理厂、灌云南风污水处理厂、东海西湖、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效能均明显降低,其他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收集效能均提升,灌南县2个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提升明显。见附件3。
(二)乡镇污水处理厂
1.处理负荷
全市5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有50座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运行水平和处理水量总体提升。2022年度第一季度,因部分县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长期进水超标减产,全市52座污水处理设施共处理污水约191.912万吨,较去年同期307万吨降低37.5%;全市平均负荷率约为29.76%,较去年29.85%降低0.3%,其中,赣榆区为46.5%、连云区为40.29%、海州区为37.56%、灌云县28.62%、灌南县26.07%、东海县18.17%;负荷率低于20%的污水处理厂有15座,其中含东海县桃林、李埝、双店、山左口、温泉、石梁河、安峰、石湖、黄川、驼峰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灌云县龙苴、同兴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灌南新集、汤沟、三口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见附件4。
2.处理效能
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能总体降低,截至一季度末,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COD平均进水浓度约为106.15mg/L,同比去年111mg/L降低4.37%。其中,海州区平均进水浓度为145.91mg/L、连云区平均进水浓度为145.75mg/L、灌云县平均进水浓度为120.52mg/L、赣榆区平均进水浓度为94.99mg/L、东海县平均进水浓度为67.1mg/L、灌南县平均进水浓度为36.86mg/L。赣榆区班庄、城西、东海县桃林、双店、石梁河、房山、张湾、黄川、青湖、洪庄、曲阳、灌南县百禄、张店、上淋、堆沟、田楼、汤沟、三口、孟兴庄共19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COD平均进水浓度低于50mg/L。
3.全运行情况
根据各县区污水处理企业报送日、周、月、季数据,负荷率低于20%的均评定为未全运行。经查看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填报数据,综合评价,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率71.2%,其中,海州区100%、连云区100%、赣榆区100%、灌云县80%、灌南县66.7%、东海县41.2%。见附件4。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污水收集效率不高。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赣榆创联污水处理厂、东海西湖、城东污水处理厂、灌云南风污水处理厂进水BOD、COD同比下降明显,一季度同比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整体降低。
(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偏低。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第一季度平均负荷为29.76%,同比2021年度降低0.3%,连云区、赣榆区平均负荷超过40%,海州区为37.56%,灌云县、灌南县负荷率低于30%,东海县负荷率不足20%。其中,东海县桃林、李埝、双店、山左口、温泉、石梁河、安峰、石湖、黄川、驼峰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灌云县龙苴、同兴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灌南新集、汤沟、三口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等共计15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不足20%。部分乡镇存在管网运行不规范、污水直排、管网水质碳氮比异常等问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长期不运行,问题整改严重滞后。
(三)乡镇污水治理仍有明显短板。一是统一管理机制仍需完善,各县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四统一”管理模式初步建立,但县区本级监管机制未能有效建立,部分县区未能有效履行县区行业主体监管责任,乡镇政府主体意识薄弱,治污力度不够,建而不管问题普遍存在。二是乡镇污水管网仍需加快完善,全市仍有15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不足20%,应加快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污水应收尽收。三是厂网一体化的应急管理机制仍未建立,第一季度中有6座污水处理设施因进水超标或维修而出现较长时间停运,期间污水应急处理和应急维修未得到有效落实。四是乡镇污水排放监管缺位,部分县区“十必接”完成后,对垃圾中转站渗漏液、工业废水、养殖废水等重点排数户排污情况缺少监管,其违规排放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造成极大影响,特别是东海县乡镇中频繁出现进水超标停产的情况。五是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仍需加强。灌南县、东海县、灌云县出台了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但征缴率仍不足,需进一步加强;赣榆区未出台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滞后,费用保障机制仍需加快完善。
(四)城镇污水处理问题整改进展缓慢。各县区针对乡镇政府驻地水体环境、污水直排、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等排查评估的污水处理问题整改进展缓慢,从2月21日通知至今,各县区均未按时反馈相关整改情况材料,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显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效能偏低,镇区污水收集短板明显。
(五)不重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各县区主管部门对运营单位监管缺位,频繁出现迟报、误报、漏报情况,本季度连云区、灌云县、灌南县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数据填报不及时,影响我市建制镇污水设施季报整体考评。特别是污泥填报,根据信息系统数据显示,赣榆区、东海县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未填报污泥产生量,灌云县、灌南县大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未填报,影响全市信息填报完整率。详见附件5。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连云港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乡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统筹部署,把建设任务和运行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夯实责任,重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二)加强监督考核。县区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与考核,制定相关考核细则,强化对考核结果使用,及时通报建设运行情况,并将通报情况报我局备案。各县区会同本级环保部门要求,建立完善的审批和报备流程,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停产和减产监管。
(三)切实做好乡镇污水处理问题排查。各县区要进一步开展对工业企业、垃圾中转站、养殖废水、食品加工、大型餐饮等排水户的污水预处理和接管情况进行排查,接管废水已经乡镇污水处理厂造成影响的应立即限值排入或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针对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外溢、河道污染等问题切实制定整改计划,并尽快实施整改。
(四)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各县区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层层把关,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维护全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尤其要重视全省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注重报送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污泥产生和处置及时按时填报,未产生污泥则填报产生量零;日报数据最迟不得滞后一周,月度报表次月8日前完成审核报送,季度报表于季后次月15日前完成报送。
附件: 1.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情况表
2.停产减产城镇污水处理厂情况表
3.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季度运行情况表
4.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一季度运行情况表
5.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一季度报送情况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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