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暨全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效益,我局及时调度和督察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现将2021年度全市第四季度暨全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情况
全市共建成62座(不含工业兼生活和分散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约61.165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1775公里。详见附件1。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情况
县城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10座,总处理规模54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1375公里,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
(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情况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52座,总处理规模7.165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400公里,50座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提标改造,2座一级B处理设施计划关停并转,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全年基本保持正常运行,处理效能、处理量、运行管理水平总体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较高,仅灌南城西污水处理厂因检修停产一周,其他均连续运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保持稳定运行,进水负荷和进水浓度仍不高,灌云县小伊乡后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关停并转,灌云县图河镇、赣榆区墩尚镇均出现较长时间停产。详见附表2。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
1.处理负荷
全市1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运行正常,全年累计处理污水约15868.8万吨,同比去年提升17%。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为92.9%(因大浦工业区、东海西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均为12月底才投运,本年度计算负荷率暂不考虑),大浦、大浦工业区、墟沟、南城、东海城东、东海西湖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超过90%,其他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在90%以下。详见附件4。
2.处理效能
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度平均进水BOD浓度约为61.36mg/L,对比2020年进水BOD平均浓度58.38mg/L增长5.1%,处理效能总体提升。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效能略有降低,赣榆创联污水处理厂处理效能降低了接近50%,其他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效能均提升,但灌南县2个污水处理厂仍处于较低水平。详见附件4。
(二)乡镇污水处理厂
1.处理负荷
全市5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有50座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改造后运行水平和处理水量总体提升。2021年度,全市52座污水处理设施共处理污水约858.99万吨,较去年提升16.1%;全市平均负荷率约为41.54%,较去年增长16.1%,其中,海州区为82.86%、赣榆区为43.95%、连云区为41.66%、灌南县38.92%、东海县为37.23%、灌云县31.51%;负荷率低于20%的污水处理厂有6座,其中连云区连岛7.56%、东海青湖17.64%、赣榆厉庄18.21%、赣榆班庄12.33%、赣榆墩尚17.24%、赣榆城头6.21%;海州区锦屏污水处理厂、灌云县四队镇和圩丰镇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详见附件5。
2.处理效能
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能总体提升,截至12月末,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COD平均进水浓度约为99.73mg/L,同比去年提升7.4%。其中,连云区平均进水浓度为144.78mg/L、海州区平均进水浓度为141.54mg/L、灌云县平均进水浓度为110.03mg/L、东海县平均进水浓度为109.65mg/L、赣榆区平均进水浓度为96.97mg/L、灌南县平均进水浓度为38.91mg/L。
3.全运行情况
根据各县区污水处理企业报送日、周、月、季数据,负荷率低于20%的均评定为未全运行。经查看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填报数据,综合评价,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率88.51%,其中,海州区100%、灌云县100%、灌南县100%、东海县94.1%、连云区66.7%、赣榆区60%。详见附件5。
三、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情况
2021年度对市区、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生活污水收集率进行统计核算,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0年总体提升,其中赣榆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升反降,灌南县全省最低。
四、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进展情况
2021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全面推进,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混接排查改造、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等重点工作。
(一)综合处理能力持续提高。2021年度扩建多座污水处理厂,新增8.7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浦南污水厂1.5万吨/日扩建工程、大浦工业区污水厂5.2万吨/日扩建工程、西湖污水厂2万吨/日扩建工程均通水运行;墟沟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扩建工程总体工程进度过半。详见附表3
(二)城镇污水管网不断完善。全市2021年计划完成200公里排水管网排查和100公里污水管网新建任务,基本完成污水管网全覆盖和市政雨污混接。截至12月末,我市已完成污水管网排查340公里,新增GIS长度520公里;新建管网245公里(含乡镇管网70公里),改建50公里(含乡镇管网15公里),控源截污90公里;共计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18平方公里。市区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赣榆、灌云、东海、灌南需进一步加快污水管网空白区建设。
五、工作亮点
(一)连云区率先完成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连云区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完成2021年度2个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并自加压力超额完成1个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建成区52%完成了达标区建设。
(二)赣榆区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赣榆区结合乡镇污水处理全运行大排查工作,对乡镇污水管网运行、生活污水直排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评估,统筹部署乡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
(三)海州区、灌云县大力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海州区持续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城郊涉农乡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大浦污水处理厂收集浓度明显提升,同时为后续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及雨污分流奠定了基础。灌云县结合黑臭水体整治,大力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建设,2021年度污水管网全覆盖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南风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和收集浓度明显提升。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污水收集效率不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水量及集中收集率虽较去年有所提升,但收集浓度和集中收集率较江苏省平均水平差距仍较大。墟沟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增长不明显,连云区和开发区雨污分流排外水急需加快推进;南城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同比下降,南城街道片区和西门涧沟污水COD浓度长期低于50mg/L,海州区需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排外水工程;赣榆区创联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虽然实现较快增长,但进水BOD收集浓度降幅高达44.67%,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同比去年降低47.24%,应尽快排查截流管网,查明原因;灌南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处理负荷均较低,但城市截流管网持续高水位,部分河流水质状况不佳,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连续两年增长不明显,至今仍未达到10%以上。
(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不均衡。海州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总体运行负荷为82.86%,但锦屏污水处理厂自11月份以来一直超负荷运行,需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连云区连岛、东海青湖、赣榆厉庄、赣榆班庄、赣榆墩尚、赣榆城头等6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不足20%,镇区污水收集滞后,部分乡镇存在污水直排情况,水环境较差,应进一步完善收集管网,实现污水应收尽收。
(三)乡镇污水治理仍有明显短板。一是统一管理机制仍需完善,各县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四统一”管理模式初步建立,但县区本级监管机制未能有效建立,部分县区未能有效履行县区行业主体监管责任,乡镇政府主体意识薄弱,治污力度不够,建而不管问题普遍存在。二是乡镇污水管网仍需加快完善,全市仍有6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不足20%,应加快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污水应收尽收。三是厂网一体化的应急管理机制仍未建立,全年中先后有3座污水处理设施因配套管网破损而出现较长时间停运,期间污水应急处理和应急维修未得到有效落实。四是乡镇污水排放监管缺位,部分县区“十必接”完成后,对垃圾中转站渗漏液、工业废水、养殖废水等重点排水户排污情况缺少监管,其违规排放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造成极大影响,目前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均出现进水超标停产的情况。五是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仍需加强。灌南县、东海县、灌云县出台了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但征缴率仍不足,需进一步加强;赣榆区未出台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滞后,费用保障机制仍需加快完善。
(四)不重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各县区主管部门对运营单位监管力度不够,未能指定专人统筹负责,县区主管部门对数据校核把关不严,灌南县、灌云县频繁出现迟报、误报、漏报情况。特别是污泥填报,根据信息系统数据显示,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大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未填报、周月化验数据未报送,影响全市信息填报完整率。详见附件6。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连云港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乡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统筹部署,把建设任务和运行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夯实责任,重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二)加强监督考核。县区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与考核,制定相关考核细则,强化对考核结果使用,及时通报建设运行情况,并将通报情况报我局备案。各县区会同本级环保部门要求,建立完善的审批和报备流程,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停产和减产监管。
(三)切实做好乡镇污水处理现状排查。各县区要进一步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大排查,厘清底数,客观分析短板和问题,结合《连云港市乡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外溢、河道污染等问题切实制定整改计划,并尽快实施。同时,要以县区为单元,立即对工业企业、垃圾中转站、养殖废水、食品加工、大型餐饮等排水户的污水预处理和接管情况进行排查,接管废水已对乡镇污水处理厂造成影响的应立即限制排入或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四)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各县区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层层把关,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维护全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尤其要重视全省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注重报送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污泥产生和处置及时按时填报,未产生填报为零;化验日报应补报BOD、SS、大肠菌群等数据,尤其是各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完成补报,乡镇厂未按规定开展检测的项目,务必按现有的周期进行补报,但数据周期最长不得超过2周;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完整报送化验周报和季报,乡镇污水处理企业如开展检测的,应及时录入数据;水量中再生水、进水水温必须进行报送,没有再生水的也要填报为零。月度报表次月8日前完成审核报送,季度报表于季后次月15日前完成报送。
(五)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培训,整合城市污水处理企业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第三方技术咨询团队,指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提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水平。
附件: 1.全市已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情况一览表
2.停运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3.新增投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览表
4.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一览表
5.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一览表
6.省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情况一览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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