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2-0026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2-09-05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22〕6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时 效 有效 文件下载 连政办发〔2022〕61号.pdf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www.ju111.net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加快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50号),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有力对冲疫情影响、提振经济,增加人民群众福祉,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举办“苏新消费·惠购港城”促消费活动。组织各类购物节、美食节、啤酒节、沙滩音乐节等主题促消费活动不少于50场次,给予活动组织市场主体1-10万元补贴。市区发放1000万元餐饮零售消费券。组织各类市场主体开展购物优惠活动,支持银联联合本地金融机构开展促消费活动,吸引市内外游客参与消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文旅消费提质扩容。每年发放4A级(含)以上国有收费景区免费电子门票不低于10万张。大力开展省内外目标客源市场文旅推介,举办各类文旅推广活动不低于20场次,打造港城景区十大网红打卡地。对组织开展近郊游、周边游和组织旅游包机、专列(包列)以及组织外地游客来连旅游的旅行社予以奖补。安排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举办“激情山海·乐享西游”连云港文旅消费季秋冬季活动,打造特色夜间小剧场并常态化演出;对省级工业旅游区、重点旅游村等开发文旅消费体验新场景、新线路、新产品给予资金扶持;对高等级旅游景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给予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激活夜间经济促消费。聚力发展夜间经济集聚区,全市打造20个市级夜间经济集聚区、评选出40家夜间经济示范点,市财政安排160万元予以奖补。强化服务管理,在不妨碍交通,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和防疫等要求的条件下,夜间经济集聚区内可合理布局街边临时摊位、汽车后备箱集市。丰富“连云港之夜”内涵,提升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品质,鼓励集聚区培育开发沉浸式夜演、街头表演、电音节等夜间文旅消费产品,评选港城夜游网红打卡地20个。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灵活合作方式对社会开放夜间闲置车位。引导有条件的体育馆、图书馆、景区景点等传统场所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创新服务,丰富场馆夜间经营业态,激发夜间经济活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支队、市文联、市演艺集团,各县区、功能板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住房合理消费。实施“一县(区)一策”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大对刚需和改善型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扩大公积金与商业银行贷款合作,给购房组合贷款提供更多选择、更大便利。举办2022年线上线下房展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振汽车消费。中心城区发放30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展销活动免费提供场地。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争取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2100万元。落实好阶段性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落实全面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购车低息贷款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政务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家具家电家装消费。支持市场主体组织家具、家电、家装展销会,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免费为展会提供场地支持。对固定场地、连续举办的展销活动,城管部门、公安部门实行一次审批、多次使用。落实“苏新消费·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专项行动,在中标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节能家电产品按照开票金额的10%给予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属各国有企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跨境电商提档升级。发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载体优势,推动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发展。组织进口商品网上展销会,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规模,打造特色商品进口集聚地。市财政安排200万元,对消费品进出口额达到500万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支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建设海外仓,开拓“出海”新渠道,落实信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资金600万元。实施跨境电商人才培育计划,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培训跨境电商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支持开设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简化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备案要求,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组织线上促消费活动。支持各类线上平台,加大对商户引流推广、现金补贴、配送补贴等支持力度,开展超低折扣、满减满返优惠券等促消费活动。开展云探店活动,评选港城必吃榜、必游打卡网红店。(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开展农产品促消费活动。发挥江苏省农洽会永久举办地优势,办好线上、线下两场农洽会,发放200万元线上农洽会“连天下”农产品消费券,运营好线上农洽会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打造不落幕的农洽会。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争取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贴资金1000万元以上,畅通产地生鲜冷链“最先一公里”,拓展港城生鲜农产品销售区域。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发放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品牌建设专项奖补资金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发展集团,各县区、功能板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组织港城名优产品推广促消费活动。组建“港城名优产品销售联盟”,鼓励港城名优产品企业抱团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港城老字号、名优产品”集中展示展销活动不少于20场,市财政安排50万元给予活动组织方1—3万元活动补助,推广老字号、名优产品,提高港城品牌影响力。组织“港城老字号、名优产品直播嘉年华”活动,开展线上直播带货、品牌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体育促消费活动。举办连云港市全民健身赛事,组织全民健身活动100项,其中委托社会力量承办不少于60项。举办2022年全国铁人三项冠军杯、江苏省大运河自行车、连云港市环山环岛马拉松等国家、省、市级赛事不少于50项。市财政安排150万元,对市级体育类社会团体和体育运营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的大中型体育赛事活动进行奖补。争取省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发放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场馆运营、体育赛事活动、体旅融合项目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功能板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优惠观影活动。采用公开征集合作影院、企业自愿报名参与的模式,政企联合按照2:1的出资比例,发放75万元观影消费券。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影片观影活动,中小学校负责向学生和家长发布电影放映信息,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自行购票观影,参加活动影院按照不超过15元一张影票提供场地和片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功能板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促进社区消费提质扩容。以社区居民生活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商业网点业态提升为重点,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定期组织社区消费节,引导商业网点和金融机构联合促消费活动,联合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发放11万张、100万元社区商圈消费券。联合邮储银行连云港分行发放500万元“邮储免息分期消费券”。(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邮储银行连云港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鼓励家政服务消费。开展“家政服务业信用提升专项行动”,争取省级商务发展资金60万元,市区评选奖励10家诚信家政服务企业和100名诚实守信星级家政服务人员,向社会公开推介,促进家政服务消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引导“一老一小”服务消费。强化养老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建设,增加普惠养老、普惠托育有效供给。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向符合要求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发放政策性优惠贷款,支持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参加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专项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市区发放100万元普惠托育消费券,宣传国家普惠托育政策,鼓励有需求的家庭参加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组织休闲生活主题消费活动。宣传推广“海州采摘”等都市休闲农业平台,开展连云区山海慢游、渔业休闲、采茶品茗、生态科普等特色体验消费活动,鼓励各级工会组织参与休闲体验活动。支持市场主体举办咖啡、茶饮、轻食等主题消费活动。鼓励举办青年艺术周、读书月、美丽星期天等文化活动。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免费为读书会、沙龙、陈列等活动提供场地,拓宽消费体验场景,引导时尚、绿色、休闲城市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属各国有企业,各县区、功能板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释放信息消费潜力。鼓励电信运营企业与产品企业合作,开展“换新补贴”“话费奖励”“套餐升级”等活动,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型、智能型家电产品和电子产品。全面推进三网融合,鼓励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积极发展高清用户,为新用户提供优惠补贴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通管办,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江苏有线连云港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发展会展经济拉动消费。支持在连举办国际、国内展会,高质量办好中欧班列合作论坛、丝路物博会、园博会、农洽会、文博会等品牌展会。鼓励引进省内外知名展会项目和会展企业落户我市。积极培育消费类品牌展会,支持市场主体组织连云港市2022年婚博会等商业会展。市财政安排70万元,评选奖励优秀示范展会。建立重点会展企业“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培育壮大龙头会展企业,逐步增强会展业对消费的拉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市科协,各县区、功能板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降低商品流通成本。优化城区货运通行管理,按照市区“内圈白天禁行、中圈高峰限行、外圈全部放开”的原则,放宽主城区配送货车通行区域限制,对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轻型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和新能源货车不设禁行路段、禁行时段。打造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建设改造县乡寄递公共配送中心5个、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店130个。(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功能板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查处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消费促进活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柔性执法,对个体工商户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开展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培育10家省、市级旅游景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市建立50家消费维权服务站,统一服务标识,拓宽消费维权渠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按照远近兼顾、综合施策的原则,适合长期执行的政策废止时间另行通知,短期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本政策规定的各项措施由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各县区可参照本政策自行出台促消费政策。


关联阅读:《连云港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