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0-00086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07-13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20〕4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办发〔2020〕48号.pdf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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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1号)文件精神,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型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产业升级,带动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力和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 推进5G网络建设。扩大5G建设投资规模,2020年计划投资7亿元,建设5G基站2000个,中心城区和县城实现5G信号全覆盖。鼓励各类企业争取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加快推进5G在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医疗、工业互联网、智慧港口、智慧物流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全面启动“宽带+5G+千兆Wi-Fi”三千兆升级,支持Wi-Fi6的千兆Wi-Fi网络建设,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精品网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5G基站单独装表建户,贯彻执行相关5G基站电价政策,支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文广旅局,连云港通管办、连云港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中国铁塔连云港分公司、江苏有线连云港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等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 加快推动5G网络设施延伸覆盖。推动5G等网络设施与新建建筑物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同步设计、同步审核、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积极稳妥推动既有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各级财政投入建设的建筑物、道路、市政绿化用地等公共区域以及路灯、杆塔等公共资源面向5G等网络设施免费开放。加快建设城市智能杆及相关配套设施,推动智能杆在5G网络建设中的广泛应用,同时解决城市各功能主体和行业部门的杆塔建设需求。(市工信局、发改委、政务办、交通局、机关管理局、住建局,连云港通管办、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中国铁塔连云港分公司、江苏有线连云港分公司等负责)
3. 实施“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围绕石化、医药等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政策。推进电信运营企业、重点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培育形成1-2个典型案例。扩大工业互联网外网建设,满足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对高带宽、高可靠、高安全的需要。(市工信局、财政局、文广旅局,连云港通管办、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江苏有线连云港分公司等负责)
4. 加快新一代数据中心建设。围绕5G网络低时延、业务本地处理、边缘计算部署等全新需求,重点做好“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审批立项、土地供应、环境评价、电力保障、能耗指标争取等服务,积极争取将连云港上升为核心网络节点。加快实施连云港移动大数据中心、中国电信(连云港)天翼云中心、中国联通(连云港)智慧城市云数据中心暨研发基地、“一带一路”互联网数据自由交换共享试验区项目,满足网云一体化基础设施对5G大数据产业的保障要求。(市工信局、资源局、政务办、发改委,连云港通管办、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供电公司等负责)
5. 加强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开展面向道路交通环境的C-V2X车路协同系统研发,支持车载终端后装投放、充电桩建设,开发并优化车联网服务平台及APP。完善基础设施、道路设备和服务平台,加大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工程机械等领域推广车联网应用力度,拓展应用场景,扩大用户规模,增强用户体验。(市工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负责)
二、释放信息消费增长潜能
6. 促进智能终端设备升级换代。推进消费类电子产品升级,加快信息查询终端、移动信息终端、智能物联网终端等推广应用,支持发展新型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消费级无人机、人工智能设备等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落实惠民生促消费十项政策,鼓励电信运营企业与产品企业合作,对消费者购买5G智能终端设备按销售价格一定比例给予套餐补贴,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智能型家电产品。完善消费类电子产品回收网络,鼓励企业开展智能终端产品以旧换新。(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连云港通管办、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江苏有线连云港分公司等负责)
7. 加快超高清视频推广应用。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安排,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大4K超高清视频节目供给,鼓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建设和开播4Κ超高清频道,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制作4Κ超高清视频节目。鼓励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积极发展4K超高清用户,加快引进4Κ节目内容,打造4K超高清示范小区和体验门店。(市文广旅局、工信局,广电传媒集团、连云港通管办、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江苏有线连云港分公司等负责)
8. 扩大智能家居场景化应用。实施智能家居推广计划,组织智能家居终端接入、管理系统、服务平台的研发攻关,加大新一代智能卫浴设备等新型消费类产品供给,鼓励龙头企业参与智能家居服务规范制定。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家居管理系统、服务平台,推广“产品+服务”模式。推动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载体,建设1个以上智能家居服务平台。(市工信局、商务局,连云港通管办等负责)
9. 加快推进智慧健康服务。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等领域信息化建设,按照省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指南,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设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开展统一规范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推动电子社保卡申领,加快推进电子社保卡在就医购药方面全面应用,适时启动第三代社保卡发行。扎实做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升级完善健康连云港APP、微信公众号、居民健康网等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加快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建设,推广医保电子凭证,适时与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市卫健委、政务办、人社局、医保局等负责)
10. 加快推进智慧养老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市级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建成县级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县级信息平台与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对象家庭成员多方互通互联,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化,提高社会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推广智能穿戴设备,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空巢、独居、失智以及特殊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一键通”、信息手环、定位手机等智能服务工具,鼓励运营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配发健康手环、健康腕表等可穿戴监护设备,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化发展创造条件。(市民政局、卫健委、工信局等负责)
11. 完善交通出行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智慧交通服务平台,开展智慧停车建设,汇聚停车资源,高标准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市区静态交通分析、停车智能缴费、停车诱导服务、社会治安防控等功能。完善市民卡功能,深入推进线上平台建设和线下功能融合,以新版市民卡为纽带,建设融合交通、旅游、文化、医疗等领域功能的线上平台。推进城市公交信息化升级,建成以公交智慧大脑为核心平台,以智慧公交车、智慧站台、换乘智能化、智能调度为支撑的新一代智慧公交系统。(市公安局、交通控股集团等负责)
12. 打造智慧教育升级版。深化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2.0”行动目标进程,通过互联网+智慧教育、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升教育信息化效能,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全面建成连云港市教育大数据分析系统。积极打造“三大工程”,即智慧教育“一张网”工程、精品教学资源建设工程和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不断优化智慧教育学习环境,创新智慧教育支持服务体系,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中小学创省“智慧校园”不低于80%。(市教育局、工信局等负责)
13. 推进智慧物流建设。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规划多式联运中心,探索建立以“一单制”为核心的便捷多式联运体系,丰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建设无水港信息系统二期工程,搭建陆海联运电子数据交换通道。推动智慧港口建设,推进设备交接单电子化,争取在全国率先实现“单证电子化”全覆盖。探索5G智慧港口应用,逐步实现自动驾驶、远程操控、主动预警、智能安防等功能,全面提升港区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围绕新模式新业态,积极拓展互联网移动终端的线上商业模式应用,支持企业信息化、数字化系统的建立与完善,在更多领域构建线上线下协调工作系统。开展智慧物流、网络货运等示范试点工程。(市交通局、工信局、商务局,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等负责)
14. 加快打造智慧文广旅平台。建设市级智慧文广旅综合指挥平台,以数据采集与共享为基础支撑,打通省市县(区)景区(场馆)数据资源通道,汇聚文广旅关联产业和部门数据,通过行业大数据的应用,面向游客和市民提供文广旅公共信息查询、产品预订、投诉处理等在线服务;运用手机APP等方式整合文广旅产品,实现产品和服务供需精准对接;推进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深入应用,通过虚拟现实、网络直播等手段,推出更多线上展览展示展演项目。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传输覆盖网络,部署应急广播终端。(市文广旅局、工信局等负责)
15. 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化暨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构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感知监测监控网络,形成“全要素、全覆盖、全天候、全过程”的生态环境感知监测监控网络,建立环境智能分析、生态环境大屏可视化、环境物联视觉智能管理与分析等一系列大数据应用系统,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推进环境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控、综合执法、园区智慧化监管水平,强化数据深度挖掘分析能力。积极推进基于5G的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控能力建设,促进企业利用5G等新技术建设监测监控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住建局等负责)
16. 深化智慧警务建设应用。在智慧城市总体框架下,统筹推进智慧警务建设应用,整体推动智能泛在感知网、移动警务建设应用、雪亮工程和升级版“技防城”建设,全面构建“高空控面,中空控线、低空控点”高中低三级视频监控点位建设模式。实施“智慧中枢、数据汇聚、实战赋能、数据战队、安全防护”五项攻坚计划,深化建设大数据智能指挥服务、数据汇聚融合、应用支撑保障、安全防护管理等四大体系,为信息化实战应用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和精准服务。加强对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工信局等负责)
17. 促进社会治理领域信息化应用。推动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平台化和一体化建设,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健全信息系统和功能模块,升级改造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深化标准化建设,丰富“不见面”场景应用。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政务云平台、大数据平台、协同办公平台完成5G技术适配性改造。构建我市智慧315消费者投诉处理及行政执法指挥平台,建设“我的连云港”APP二期,开发县区专属板块。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电子证照系统县区延伸。建设一批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便利店”。完善新一轮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探索建设“城市大脑”,完善城市物联网综合感知平台,打造智慧城市指挥和运营中心。(市政务办、发改委等负责)
三、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18. 推进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瞄准高端软件、智能终端、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加强产业对接,依托“一带一路”大数据产业园、高新区省级软件园、城市大数据中心招引一批国内品牌企业,聚焦产业链上下游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产业生态。重点围绕石英晶体元器件、集成电路封装材料、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产业特色,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资源整合,提高核心竞争力,形成行业拳头企业。大力招引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延伸产业链条,鼓励引导企业加强科技攻关,提升产品品质向中高端迈进。(市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等负责)
19.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新动能,持续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培育一批垂直电商交易平台,着力扶持重点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我市电子商务实力,培育2-3个具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电商平台。以第七一六研究所、紫光云数、交通控股等重点企业为牵引,带动关联产业协同发展,构建互联网产业新生态,培育基于数字、网络、多媒体、虚拟现实等多种高新技术应用的新兴业态,加快动漫游戏、移动媒体、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催生新增长点。实施连云港特色地域工程,加快完善数字自贸区支撑载体建设,加快推进中华药港数字园区建设。(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等负责)
20. 加快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我市布局,加快“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构建“一带一路”信息通信的战略支点。支持和鼓励大数据在工业、农业、警务、水利、文旅、审计、人防、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行业应用。组织企业积极参与数据开发与应用大赛、“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市工信局等负责)
21. 深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我市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企业级平台,开发满足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需求的多种解决方案,围绕优势行业,培育1-2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或行业级平台。支持工业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云化软件产品和服务,加快数字化转型,落实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分批次组织开展星级上云企业申报和认定,引导企业持续推进核心业务上云、用云。(市工信局等负责)
22. 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应用。围绕医药、石化等重点行业,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和示范工厂建设,实施一批重点智能制造项目。选择有一定智能制造基础的企业,建立智能制造培育项目库,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加快复制推广,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智能制造咨询诊断,指导企业制定智能制造实施方案。为企业智能制造融资提供银行、机构金融支持,培育各级智能制造示范试点。(市工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负责)
23. 推广农业信息化融合运用。落实省数字乡村发展要求,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借助新媒体,重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及政策扶持,培育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基地建设,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农产品加工业等深度融合,加快规模设施农业广泛应用。加快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做好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围绕市农业大数据平台,推动数据资源采集融通。优化提升益农信息社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能力,打造“互联网+”“乡村综合服务网络”。(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工信局等负责)
24. 推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突出海洋特色,大力推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海洋产业规模化聚集水平,提升海洋产业品牌知名度,加强海洋运输、滨海旅游、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品牌建设。发挥江苏海洋大学、第七一六研究所等机构在海洋产业发展研究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科研机构建设海洋大数据中心,开发江苏近岸海洋气象监测系统,为海洋产业发展做好数据和技术支撑,支持第七一六研究所与相关县区合作开展无人码头试点建设。(市发改委、工信局,江苏海洋大学等负责)
四、保障措施
25.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围绕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重点在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改造以及软件产品研发、信息消费、工业互联网等项目库中培育遴选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重点示范项目。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强链补链、创新应用、示范试点,开展项目储备。按照省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督促评估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对5G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评估。(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连云港通管办、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江苏有线连云港分公司等负责)
26. 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相关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软件企业人员薪酬和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制造业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信息化建设费用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新增项目,放宽用地纳税条件。(市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等负责)
27.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推进落实网络安全“三个同步”要求。组织开展网站信息资产摸排清理,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登记,组织开展“网安2020”系列活动。加强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修订全市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举办全市网络安全宣传周和技能竞赛。加强监测预警,推进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通报处置平台(一期)建设。适时组织专业咨询团队深入地区和重点企业对工控安全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和咨询诊断,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等负责)
28. 加大人才发展支持。落实省“双创计划”“333”工程,引进一批信息技术领域“高精尖缺”“卡脖子”人才及企业家。落实市委“人才新政20条”,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大力引进信息化领军人才和创业创新团队,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技术中心,培养造就一批掌握信息化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科技领军专家、高层次专业人士和职业技术人才相结合的人才梯队。加强CIO队伍、网络信息安全人才和企业工业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工信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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