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1-0017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1-09-27
标 题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确定连云港花果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的通告
文 号 连政发〔2021〕7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现将连云港花果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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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确定连云港花果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的通告

为加强连云港花果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确保机场安全运行,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91号)和《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划定规范与保护要求》(AC-118-TM-2011-01)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现将连云港花果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通告如下:

一、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和保护要求

(一)保护区域

以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南、北跑道的两端入口为圆心13千米为半径的弧及相邻弧线之间的切线围成的区域。该区域主要位于连云港市境内,包括海州区板浦镇、新坝镇、锦屏镇,灌云县伊山镇、下车镇、龙苴镇、小伊镇、南岗镇等。

(二)保护要求

保护区域内禁止任何影响民用航空器运行安全的活动。升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各类空飘物,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升空放飞,以免干扰机场电磁环境。

二、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和保护要求

(一)保护区域

连云港花果山机场跑道所占用的矩形范围。以机场东、西跑道中点分别沿中心线向南、北方向延伸2900米、1900米,形成宽度1000米(跑道两侧各500米)的矩形范围和连云港花果山机场规划用地范围。该区域主要位于灌云县内,包括小伊镇老后庄、小卜圩、罗祖庙、洪河村等。

(二)保护要求

1.在保护区内实施的建设和进行可能影响电磁环境的任何活动,均应满足国家《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2013)、《地球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GB/T 13615-2009)、《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及探测环境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号)等标准和规范。

2.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妨碍机场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

三、其他要求

在上述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要求,取得无线电台执照。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举报方式及电话:

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塔台电话:0518-80566800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0518-85468238

公安部门电话:110

特此通告。

附件:连云港花果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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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9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连云港花果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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