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6-0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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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6〕7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了全面落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市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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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6〕70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市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坚持依法修志、改革创新、质量第一、修用结合的原则,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全面提升市、县(区)综合年鉴质量。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地情馆成为全市地情资料和文化中心。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管理,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综合发展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修志工作。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规划的市、县(区)志编纂任务,启动乡镇(街道)志、部门志编纂工作。至2017年底,一批历史建置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经济实力较强的乡镇(街道)和修志基础较好的部门编纂出版乡镇(街道)志、部门志,至2020年底,全市各乡镇(街道)、承担行业(事业)主管职能的部门均完成志书编纂出版。有条件的地方同时编纂出版村、社区志。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教训,认真研究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等,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资料征集、队伍培训及理论准备等工作。

  (二)加强年鉴出版工作。做好市、县(区)综合年鉴逐年公开出版工作。实施年鉴精品工程,加快出版进度,提升编纂质量,提高年鉴资政服务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等开展年鉴编纂工作,促进行业年鉴、专业年鉴、部门年鉴等编纂出版和质量提升,至2020年,不少于10家行业主管部门逐年编纂年鉴并公开出版。

  (三)开展旧志整理、地情书编纂工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图书馆、档案馆等单位的交流合作,开展旧志点校、考录等工作,整理出版连云港历代旧志集成。充分利用修志成果,编纂出版一批地情书。

  (四)推进地方史编写工作。制定地方史编写工作方案,组织学习培训,开展试点,以点带面,积极稳妥推进地方史编写工作。

  (五)加强地方志理论和地情文化研究。围绕总结第二轮修志工作、准备第三轮修志工作,充分发挥连云港市地方志学会以及《连云港史志》期刊、微信的平台作用,通过学习培训、理论研讨、专题征文等方式,加强理论研究、工作实践研究和地情文化研究,努力实现地方志事业与时俱进。

  (六)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严格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落实质量管理、质量监督等规定,完善地方志质量评议、审查、验收制度,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书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地方志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及个人评比并表彰奖励;鼓励和支持地方志书、年鉴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成果评选。

  (七)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依托江苏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工程,充分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市、县(区)两级地情网站的功能建设,2017年实现市、县(区)两级地方志网站联网共享。推进数字化建设,建成社会各界共享共用的连云港方志文献资源数据库。

  (八)推进地情馆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市地情馆立项和建设,力争2017年底完成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并开馆。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资源,通过一馆多用等方式,至2020年底全面建成地情馆(室)。加强对地情馆(室)图书资料的收藏管理和开发利用,努力提高地方志资料的社会价值。在完善实体地情馆(室)的同时,积极推进数字地情馆建设。

  (九)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和服务社会水平。坚持修志为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和工作内涵,增强地方志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推动地方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通过开展地方志成果展、书展等特色项目展示,制作纪录片、动画片、微电影以及举办论坛、讲座等形式,广泛进行地情宣传和历史文化传播,鼓励和倡导全社会读志、传志、用志。

  (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市文化对外交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的文化部门、史志部门、科研机构、档案机构和图书馆等单位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宣传展示连云港市地情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坚持一纳入、八到位 的工作机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地方政府工作任务,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和工作到位。各级政府要将地方志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也应将修志编鉴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不断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海州区、连云区要成立正式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实现全市区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全覆盖。

  (二)强化依法治志。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坚持依法修志、用志、管志,将依法治志纳入依法行政、政府督办和绩效考评范畴。要充分利用连云港获批地方立法权的有利契机,推动地方志立法,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执行力度。

  (三)强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领导班子。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和研究工作队伍。建立健全市级地方志专家库,借助专家之力提升修志编鉴质量。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分层次、分类型选送编修、撰稿人员参加全国、全省的学术研讨、专题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实现修志编鉴人员岗前培训全覆盖,培训工作常态化。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所要求的目标任务,制定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推进计划,强化责任落实。要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各地要把地方志工作纳入政府督查内容与考核目标,市地方志办公室要对本实施方案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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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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