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6-00709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6-11-11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6〕12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法律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法律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作为市政府涉法事务的参谋和助手,主要工作任务是: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重要政府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研究、论证;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法律论证;重要合同、协议审查、洽谈;市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诉讼、仲裁及其他工作事项。
二、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主要组成人员
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法律顾问组成。主任委员由分管法制工作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担任,法律顾问从政府法制机构直接从事政府法律事务经验丰富人员、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知名学者以及律师事务所知名执业律师中聘任。
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具体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的选聘、联络、组织以及协调等具体工作。
三、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经费和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聘请学者、专家的费用,通过专门设立市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据实支付。具体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四、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制定工作规则。
附件: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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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8日
附件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王加培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宋 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秦国臣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委 员:马太建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建明 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 毓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佑勇 东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肖泽晟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春业 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玉萍 淮海工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赵科学 淮海工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吉玉泉 连云港师专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薛济民 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郭中方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主任
曹立志 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道波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寒松 江苏明亮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 宏 江苏宏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玉龙 江苏明智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海洋 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 华 江苏同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于 标 江苏新浦律师事务所主任
程 岩 江苏顺策律师事务所主任
范江华 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张大光 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 江 江苏苍佑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市政府法律顾问如需调整,由市政府法制办提出方案报主任委员审定。